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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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商务函﹝2023﹞24号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关于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36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6-02 18:00:00

尊敬的杨雨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提出的宝贵意见。您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就《关于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建议》(人大建议第236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呼吁出台法规和行业标准。目前国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缺乏强有力的国家性的统一法规,缺乏废旧物资分类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和再生资源企业生产技术标准。作为区级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管理部门,我委多次积极向市商务委反馈相关情况,呼吁尽快出台国家级或者是地方性调控力度较强的法规,以加强行业的规范管理。同时针对我区目前行业现状,我委正在积极谋划,拟制定江津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基本规范,指导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加强行业规范管理。

    二、大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改造升级。我委联合再生资源回收商会积极打造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高质量发展标杆企业,今年计划打造3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引进先进高效的生产线,提升不同类型再生资源多元化、高值化、高效化利用,探索实现“互联网+回收”、智能化回收新模式。同时积极争取市级资金补助,帮助企业申报市级再生资源(旧货)回收项目,目前正在申报中。

    三、加强行业监管。2022年,我委加大了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督导检查的力度,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纳入年度安全检查计划,2022年我委累计开展督导检查回收企业及个体39家次,发现问题隐患91个,均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整改闭环。下一步我委将联合区级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中隐患突出的企业及回收站开展联合执法,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关停。

    四、建立完善淘汰机制。长期以来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散、乱、差的现状。为打破现状,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方案、产业政策、回收标准等相关措施,引导鼓励企业整合、收购、改造已有回收网点或靠前新建规范化的回收网点,达到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利用市场竞争的方式淘汰一批的效果。

    五、加强宣传教育。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企业及回收站普遍安全水平较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我委历年均组织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取得了一定效果。今年将继续采取分期分批的形式对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组织开展安全意识、风险辨识、应急处置、行业安全主体责任制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培训教育使从业人员转变观念提升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同时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大商场、超市等企业持续开展“环保”理念宣传,不断向公众宣传相关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此复函已经张梅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再次感谢您的建议,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此复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梁江,联系电话:81220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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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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