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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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商务函﹝2025﹞26号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9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5-23 11:00:00

尊敬的殷江洪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提出的宝贵意见。您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关于加强对废品回收站、点监管的建议》(人大建议第092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管理。一是针对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小、散、乱的行业现状,我委于21世纪20年代拟了《关于加强全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八条措施的通知》(津安委办发〔202169号),制定了江津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基本规范,指导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加强行业规范管理。二是为进一步夯实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基础,我委在2023年,委托第三方公司建立了江津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监管平台。第一批有300家回收企业及回收个体纳入平台监管,统一安装了烟感报警装置,平台运行至今共收到有效预警20余次,对预防火灾和快速处置火灾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督促指导。2022年以来,我委加大了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督导检查的力度,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纳入年度检查计划,2022年至今我委累计开展督导检查回收企业及个体300余家次,重点检查安全、环保、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内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700余个,均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整改闭环。检查同时我委面对面向企业宣传回收行业基本规范,督促企业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范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一是我委连续多年组织召开全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大会,通过邀请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城市管理等职能部门作指导发言和邀请专家授课以及现场演练等方式开展培训,有效提升了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我委积极利用培训会、行业微信群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鼓励企业积极利用政策资金完成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三是联合区生态环境局通过制发传单、张贴海报,动员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酒店利用大屏幕和LED显示屏,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主题,广泛宣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重要性,提升市民环保意识。

此复函已经张梅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再次感谢您的建议,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2025516

(联系人:梁江,联系电话:17725059591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及回收个体的检查指导。

20251231

区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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