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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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商务函﹝2024﹞18号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关于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1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05-21 18:00:00


尊敬的慕洁代表:

您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白沙镇夜间经济集聚区的建议》(第212号)收悉,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夜间经济”的建议,对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建设具有现实意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谋划发展,规划“夜间经济”科学建设。江津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夜间经济发展,我委牵头先后考察学习了西安市、成都市、长沙市、南岸区、江北区、北碚区、璧山区等夜间经济发展情况,博众家之长,因地制宜规划江津区“夜间经济”发展业态。邀请渝中区鹅岭二厂、江北区九街等设计运营团队规划设计江津五九所、三五三九厂,积极规划夜间经济发展建设,绘制“夜间经济”发展蓝图。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夜间经济”服务质量。我委积极对接区城市管理局、江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改善夜间集市在照明、交通、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消费场景。按照“发展与管理同步、提质与规范并重”原则。目前,我委正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请教夜间经济集聚区管理办法,为我区夜间经济集聚区(包含街区、夜市、市集、商圈等)在环保卫生、食品安全、交通秩序等方面的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加强推广宣传,增强“夜间经济”规划布局。夜间经济已经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夜间经济既可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多元的消费需求,又可以延长经济活动时间、增加社会就业、促进消费力释放。为规范夜间经济集聚区管理,构筑整洁、有序、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推动夜间经济提质发展,不断扩大重庆夜间消费品牌影响力,根据《重庆市夜间经济集聚区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区白沙镇夜间经济实际情况,规划设计白沙镇夜间经济发展集聚区。同时,联合文旅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积极推介江津区白沙镇的夜间经济特色和亮点,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消费者前去体验和消费。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区两级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稳定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商务经济提质发展,提升城市消费需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消费增长,不断满足市民游客高品质生活需求,结合实际打造一批活跃度高、整洁有序、安全的特色集市,进一步规范夜间经济街区、夜间市集的管理,持续引导优化调整商业业态,推动商务经济提质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商业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为我区商务工作建言献策。

此复函已经张梅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联系人:余潺;联系电话:023-81220476)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进一步规范夜间经济集聚区(包含街区、夜市、市集等)管理,持续引导优化调整商业业态,推动夜间经济提质发展。

20241231

区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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