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17 18:00:00 大 中 小
尊敬的谭兵代表:
您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夜间经济发展的建议》(第227号)收悉,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夜间经济”的建议,对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建设具有现实意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积极谋划发展,规划“夜间经济”科学建设。江津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夜间经济发展,我委牵头先后考察学习了西安市、成都市、长沙市、南岸区、江北区、北碚区、璧山区等夜间经济发展情况,博众家之长,因地制宜规划江津区“夜间经济”发展业态。邀请渝中区鹅岭二厂、江北区九街等设计运营团队规划设计江津五九所、三五三九厂,积极规划夜间经济发展建设,绘制“夜间经济”发展蓝图。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夜间经济”服务质量。我委积极对接区城市管理局、江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改善夜间集市在照明、交通、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舒适、便捷的消费场景。按照“发展与管理同步、提质与规范并重”原则。目前,我委正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请教《重庆市夜间经济集聚区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进展,为我区夜间经济集聚区(包含街区、夜市、市集、商圈等)在环保卫生、食品安全、交通秩序等方面的发展保驾护航。加快打造建设环江滨江路国际消费“新地标”,构建品质消费“加强版”。
三是加强推广宣传,增强“夜间经济”知名影响力。成功培育江津本地市集品牌-莲花市集,形成了江津年轻创新化消费游乐聚集地,吸纳100余家特色商铺入驻,累计客流超500万人次,成功举办江津“火锅文化节”活动,为江津夜市发展提供经验支持。鼓励万达广场、金科美邻汇购物广场、双福爱情海购物广场发展融合开展购物、美食、娱乐、文化、旅游等多种业态经济活动。推动文旅与夜间经济的融合发展,开发更多符合消费者需求的文旅娱消费产品,推动文艺演出与夜间经济融合,丰富夜间经济业态。推动文创园、街区、商圈邀请流行的、时尚的、具有热度的文艺表演融入。丰富夜间经济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其知名度和美誉度。 联合文旅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向消费者推介江津区的夜间经济特色和亮点,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消费者前来体验和消费。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区两级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稳定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商务经济提质发展,提升城市消费需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消费增长,不断满足市民游客高品质生活需求,结合实际打造一批活跃度高、整洁有序、安全的特色集市,进一步规范夜间经济街区、夜间市集的管理,持续引导优化调整商业业态,推动商务经济提质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商业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为我区商务工作建言献策。
此复函已经张梅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余潺;联系电话:81220476)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进一步规范夜间经济集聚区(包含街区、夜市、市集等)管理,持续引导优化调整商业业态,推动夜间经济提质发展。 |
2024年12月31日 |
区商务委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