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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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860R/2024-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商务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促进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3-01 11:00:4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促进商务经济发展提供服务。提供商务促进各项政策、信息及服务咨询;承办各类商务合作交流具体事宜;承担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平台监测管理、技术服务、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外派劳务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统计和自贸区、综保区相关服务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区商务促进服务中心为区商务委的下属二级单位,与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共用人员编制,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27人,年末实有人数26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541.65万元,支出总计541.65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4.8万元, 增长9%,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了1人以及人员正常的调资,增加了工资福利、社保费、公积金、公用经费等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541.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1.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4.8万元,主要是较上年增加了1人以及正常的人员调资,增加了工资福利、社保费、公积金、公用经费等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54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2.19万元,教育支出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4.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4.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541.65 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 541.65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4.8万元,增长9% ,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了1人以及正常的人员调资,增加了工资福利、社保费的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1.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65万元,比2023年增加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万元,比2023年增加44.8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了1人以及正常的人员调资,增加了工资福利、社保费的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促进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委区政府过苦日子精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2004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3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区委区政府过苦日子精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持平。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本中心无项目支出,因此未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共有车辆0 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容  联系方式: 电话:023-81220474


附件下载: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促进服务中心2024年区级部门预算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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