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009320860R/2025-0001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商务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2025-08-21 17:05:28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制定的通知》(江津委办发【2019】57号)文件规定,我委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商务经济形势,提出促进全区商贸流通、对外开放、口岸物流、电子商务等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产业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牵头推进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组织开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等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推进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拟订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推动口岸建设;负责全区商务物流行业管理,拟订商务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协调解决商务现代物流业发展重大问题;整合各类通道资源,推动建立多式联运物流体系。
4.指导协调全区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推动总部贸易、转口贸易、加工贸易、服务贸易发展;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推进出口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
5.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办理外商投诉工作。拟订对外经济合作规划,协调区域内外的商务合作交流,牵头开展商务和物流领域招商引资;组织和协调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协同推进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
6.负责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建设城乡统筹的商贸网络体系。推动商圈建设、专业市场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促进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进网络零售业工作,推动商贸领域品牌建设。
7.承担组织实施商品流通管理和重要商品调控的责任,配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承担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和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重要商品的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协调食用油、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市场调节。指导监督各类促销活动,承担会展行业管理工作。
8.承担商品流通业监督管理责任。按有关法律规定对成品油、“三车”(二手车流通、品牌车销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
9.负责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业态发展。
10.负责推动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的推广应用。
11.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应急、安全、稳定、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职责。
12.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单位设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发展科(行政审批科)、外贸科、外资外经科(外商投诉中心)、口岸物流科、市场体系建设科、现代服务业科、综合管理科(安全执法科)、群众工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截至2024年底,共有行政编制20人,实有1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489.03万元,支出总计3489.03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3089.57万元,减少46.7%,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区级高质量发展资金的兑付及退休人员相关费用等支出。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89.03万元,较上年减少3089.57万元,减少46.7%,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区级高质量发展资金的兑付及退休人员相关费用等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9.03万元,占比1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89.03万元,较上年减少3089.57万元,减少46.7%,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区级高质量发展资金的兑付及退休人员相关费用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65.14万元,占比21.93%;项目支出2723.89万元,占比78.07%。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89.03万元,支出总计3489.03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3089.57万元,减少46.7%,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区级高质量发展资金的兑付及退休人员相关费用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89.57万元,减少46.7%,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区级高质量发展资金的兑付及退休人员相关费用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8.91万元,减少19.38%,主要原因是减少商业服务业项目资金的兑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89.57万元,减少46.7%,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区级高质量发展资金的兑付及退休人员相关费用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8.91万元,减少19.38%,主要原因是减少商业服务业项目资金的兑付及退休人员相关费用等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3.52万元,占比10.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5万元,减少5.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减公用经费及新进人员社保缴费基数低结余社保费。
(2)教育支出2.55万元,占比0.07%。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02万元,占比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19万元,增长9.72%,主要原因是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4)卫生健康支出56.47万元,占比1.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医保缴费基数降低减少缴费。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13.64万元,占比77.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4.33万元,减少23.73%,主要是减少商业服务业项目资金的兑付。
(6)住房保障支出35.83万元,占比1.03%。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9.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2.35万元,主要用人员工资及社保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2万元,减少8.22%,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及健康休养费支出。公用经费92.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7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是减少枢纽港专班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23万元,减少86.81%,主要原因是减少枢纽港专班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1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减少枢纽港专班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5万元,减少31.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车运行费用。
公务接待费4.6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9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总量未增加,部分招商引资部分在单位下属事业(商务促进服务中心)中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2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5批次,8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人均接待费19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2万元,下降31.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简办商务大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5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1.24万元,减少94.1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举办对外开放主题培训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79万元,较上年增加0.72万元,增长0.78%。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3万元,减少16.47%,主要原因是年中压减预算追减公用费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举办展会采购服务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2637.2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601-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
财政归口科室 |
006-产业发展科 |
项目 联系人 |
李连成 |
联系电话 |
8122047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115 |
1029 |
1029 |
100% |
10 |
1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115 |
1029 |
1029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村级便民商务建设3个,乡镇商贸中心29个,村级便民商店覆盖率100%,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100%,县域网络零售额3500万元,促进农民增收人数5000人次。 |
完成村级便民商务建设3个,乡镇商贸中心29个,村级便民商店覆盖率100%,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100%,县域网络零售额3500万元,促进农民增收人数5000人次。 |
完成目标任务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村级便民商店新增改造数量 |
个 |
≥ |
5 |
5 |
0 |
100 |
10 |
10 |
|||||||
乡镇商贸中心新改造数量(提升型、增强型、基本型) |
个 |
≥ |
29 |
29 |
0 |
100 |
10 |
10 |
|||||||
拥有整合了商品零售、快递物流等功能的村级综合便民商店新增改造数量 |
个 |
≥ |
12 |
12 |
0 |
100 |
10 |
10 |
|||||||
村级便民商店覆盖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
村级便民商店覆盖率 |
% |
≥ |
66 |
66 |
0 |
100 |
5 |
5 |
|||||||
县域物流共同配送率 |
% |
≥ |
67 |
67 |
0 |
100 |
5 |
5 |
|||||||
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
县域网络零售额 |
万元 |
≥ |
3500 |
3500 |
0 |
100 |
10 |
10 |
|||||||
县域网络零售额 |
万元 |
≥ |
5000 |
5000 |
0 |
100 |
20 |
2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10 |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此事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容 联系电话:023-81220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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