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1-26 16:08:21 大 中 小
根据《江津区支持服务业发展七项措施(试行)》及《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江津区支持服务业发展七项措施(试行)商贸服务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商务发〔2025〕46号)文件要求,结合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政策申报及审核工作,经过企业自主申报、镇街初审、部门条件审核、多部门联合复审等程序,确认“重庆再生甬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符合上述细则中第六条“鼓励商贸企业提质增效”类申报条件,纳入本次拟兑现范围,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1月27日—2月2日。
公示期间,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商务委反映,通过快递方式寄往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电话:81220476;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圣泉路99号区政府行政中心1247办公室;邮编:402260)。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鼓励商贸企业提质增效类企业拟兑现名单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2026年1月26日
附件:
鼓励商贸企业提质增效类企业拟兑现名单
|
序号 |
申补类型 |
申报单位名称 |
申报周期 |
拟兑现金额 |
|
1 |
鼓励商贸企业提质增效 |
重庆海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2025年1月-2025年9月 |
5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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