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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重庆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6 16:50:3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重庆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渝商务〔202613)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请各镇(街道)、区政府相关部门、国有平台公司根据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组织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开展申报。请项目单位2026120日(星期二)前,按申报指南要求通过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完成线上申报,并提交纸质申报资料一式五份至区行政中心1240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请项目所在地的镇(街道)或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对申报主体的资质、能力、信用情况等进行审查,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核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方向、是否享受过或正在申报其他中央基建投资或其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核查项目实际有效投资等。并于2026120日(星期二)前,将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的XX镇(街道)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推荐表(附件2)报送至区行政中心1240办公室。

联系人:蒋菁菁,联系方式:81220480。

附件:1.关于印发《重庆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渝商务〔202613号)

           2.XX镇(街道)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推荐表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2026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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