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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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4 17:49:20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重庆市、江津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环境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及咨询受理政府环境信息情况、环境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情况、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2021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区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参与权和监督权。2021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转变观念,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形成环境信息统一发布,相关业务科室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8条。

(二)切合实际,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阐述,确保群众应知尽知,合法保障自己的应有权利,知晓应尽义务。2021年,江津区生态环境局未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信件。

(三)强化审查,确保信息公开与保密安全同步进行

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2021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局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为此,我局重新修订了《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重点标注了“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确保公开信息合理、合规、合法。

四)建全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落实了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与区政务服务办密切协作,搭建了局政务公开主栏目和下属子栏目,完善了局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在网站上公布。

(五)深化建设,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培训工作

组织专人参加了生态环境部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工作水平,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环境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三是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拓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2022年,将结合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多渠道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及时发布有关信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

(二)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程序

2022年,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科(室)与机关内部各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落实好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022年,加强对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评,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环境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环境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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