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948M/2024-0080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1-30 | [ 发布日期 ] | 2024-11-30 |
发布日期: 2024-11-30 22:12:52
重庆市第二轮第二批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八批2024年11月30日)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江津电20241123003 | 江津区双福街道双岛湖御园的业主来电反映小区附近两个湖受到污染,变黑发臭。 | 江津区 | 水环境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11月27日,双福街道到双岛湖现场核实情况,并对该水体日常管护人进行询问,死鱼原因为2024年10月16日左右管护人进行水体消毒时,忽略了天气因素影响对消毒剂量没把握好导致鱼缺氧死亡,17日起发现有死鱼漂浮在水面时已经开始清理了,因死亡的鱼是陆陆续续才浮起来,因此用了几天时间才清理干净。 2.11月27日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湖中有死鱼漂浮情况。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水产养殖户的技术培训,避免今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 1.要求双岛湖管护人员加强养殖技术学习,开展相关知识培训,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双福街道将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进行问题处置。 |
是 | |
2 | 江津电20241125001 | 反映江津区支坪新区污水处理厂距离周边居民房屋较近,臭气扰民。 | 江津区 | 大气环境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臭味问题。支坪新区污水处理厂在建设和运营时期均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在2022年接到群众投诉臭气扰民后,区生态环境局督促业主单位采取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性技改措施,包括增设了除臭系统,对粗格删、提升泵房、旋流沉砂池、污泥脱泥间、出泥间、污泥浓缩池、好氧池产生的废气通过收集管道收集,经贮液吸收中合+两级喷淋除臭处理后高空排放等,技改于2024年完成。2024年5月,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污水处理厂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2.关于拆迁问题,支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对接区生态环境局、宏业公司、茂川公司等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和运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社区和群众代表召开协调会。镇党委政府委派相关领导和驻村干部多次深入群众宣传解释和收集群众诉求,积极争取资金和上级支持,积极争取征地拆迁。经初步测算,若按照厂区周边300米范围的人口、房屋等计算,所需拆迁资金约4000万元左右,因近年资金紧张,区华信公司未采纳相关建议。若按照“卫生防护距离100米”范围内的群众给予拆迁过渡安置补偿,预计涉及群众60余人,按拆迁安置标准260人/月核算约为18.7万元/年,投入运行3年以来共计56万元,但无法解决50米外300米内的群众诉求。支坪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不在政策范围内的均不能享受征地拆迁的政策红利。同时,结合当时支坪片区的发展建设等相关规划,有关领导在协调解决支坪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有关问题时,积极为当地争取政策或其他项目落地,尽管尚未成功,但仍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
部分属实 | 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以及臭气处理系统,做到达标排放。 | 1.督促重庆茂川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污水处理厂日常运维中保持污水处理设施以及臭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2.支坪镇将持续对污水处理厂及周边开展定期巡查,强化污水处理厂废气收集和有组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
3 | 江津电20241125002 | 吴滩镇村民要求解决修建永津高速(吴滩段)所致的农田废渣问题及被炮损房屋修复赔偿问题。 | 江津区 | 固体废物管理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11月28日,吴滩镇拆迁办、建设环保岗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情况如下: 1.投诉人农田位于邢家村五组永津高速征地红线外,2023年12月,永津高速项目施工中一罐车在冲洗混杂有水泥残渣的泥浆时,泥浆流入了郑某某的农田所在地块,该地块被冲刷后形成残渣堆叠,后施工方按当事人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了换土和翻耕。 2.在后续施工中,因暴雨天气高速路护坡的水沟排水不畅,导致护坡边上的部分沙石和编织袋被冲进了该地块,施工方在当事人在场情况下进行了多次清理,调查时现场不存在固体废弃物问题。 3.护坡已于2024年2月修好,目前不存在泥浆进入农田的情况。 4.永津高速公路吴滩段施工未结束,爆破损失补偿工作尚未启动。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施工方作业监督管理。 | 1.2024年2月1日,吴滩镇组织镇拆迁办会同邢家村干部到现场查看并组织投诉人和施工方在邢家村会议室开展座谈协商,就赔偿问题未达一致;就该地块存在残渣堆叠的问题,吴滩镇要求施工方重庆中环建设有限公司限时整改。 2.2024年4月13日,永津高速施工方派遣挖机与投诉人实地查看现场,当面清理被冲刷覆盖的泥土和残渣(面积约0.015亩,实际清理约0.6亩),并将被清理的泥土堆放在永津高速占地红线内护坡上。 3.2024年4月15日,吴滩镇拆迁办与邢家村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前往现场查看清理情况。因该路段地势较为陡峭,地块位于低洼处,存在暴雨天气将护坡泥土、砂石冲到该地块的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将征地红线内排水沟内泥土清理干净,确保排水畅通;对护坡上泥土限期进行加固处理;对被清理走的农田土壤由施工方换成新的种植土壤还回农田。 4.2024年6月7日,吴滩镇拆迁办工作人员现场查看换新的土壤是否存在投诉人反馈的有水花生等杂草。经查,土壤内无水花生等杂草作物。 5.2024年8月21日,吴滩镇拆迁办工作人员接投诉人反馈后会同吴滩镇建设环保岗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农田内土壤是否存在投诉人反映的有石块及塑料膜等情况。经查,土壤表面石块及塑料膜已清理干净,该地块已达到可种植条件。 6.2024年11月20日,吴滩镇组织拆迁办、建设环保岗、邢家村工作人员研判了该投诉事项及相关问题,对现场进行了查勘,该地块符合种植条件。 7.2024年11月22日,吴滩镇拆迁办同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沟通协调,要求施工单位再次针对反映人的诉求进行协调解决。 8.2024年11月25日,吴滩镇拆迁办会同区农委工作人员现场查勘投诉人所述地块,经查,区农委反馈该地块符合种植条件。 9.永津高速公路吴滩段施工未结束,爆破损失补偿工作尚未启动,下一步,将按照项目整体补偿计划依法依规开展损害评估赔偿工作。 |
否 | |
4 | 江津电20241125003 | 江津区蔡家镇紫云街鲁家桥附近猪圈养殖废水、粪便直排附近河沟,污染环境。 | 江津区 | 水环境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1月26日,蔡家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会同产业发展中心到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1.投诉涉及的是蔡家镇紫云街鲁家桥村民,其屋后修建有猪圈3间,距复兴河约40余米,圈舍面积约30平方米,圈舍下建有粪池。该户属散养户,现养有母猪1头,大猪3头,小猪仔6只。 2.现场查看未发现有猪粪外排迹象,该户猪粪存积于粪池内,用于自家或附近有需要的村民为种植的农作物进行施肥,输送方式为人工挑运。 3.房屋边上外设有排水管道,为屋后山水的预设排水管,未发现其与粪池相连。 4.该农户的生活污水进入修建的化粪池处理,厨余垃圾用于喂养家猪,房屋吊脚楼下存在少量生活垃圾及雨水痕迹。 |
部分属实 | 加强巡查监管,确保该户村民保持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养殖废水不外排。 | 1.已要求该户加强人居环境整治,保做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生活垃圾规范处理。 2.督促龙穴村村委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加强村民环境保护意识。 |
否 | |
5 | 江津电20241125004 | 反映江津区双福工业园秦安铸造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956号)臭气扰民。 | 江津区 | 大气环境 |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 1.2024年11月28日,处置工作专班组织对秦安铸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 2.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深度治理整改,目前已完成了有色一车间、有色二车间制芯、浇筑工序作业区密闭工作,主要采用钢结构硬密封、风幕等方式进行密闭,密闭面积2900平方米,设置冷却间1个,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并进行了密闭,废气经收集后接入废气主管道,采用喷淋碱液、次氯酸钠、植物液除臭等措施后高空排放。 |
是 | 1.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深度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 2.加强监管并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1.督促秦安公司进一步完善废气收集系统,开展深度治理。 2.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和监测。2024年11月20日、21日、23日已组织相关人员对秦安公司废气排口废气开展监测,目前报告未出。 3.下一步工作: (1)督促企业完成有色一车间和有色二车间散排废气密闭收集,并进行废气密闭情况和风量风速等进行测试,进一步提高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 (2)对新增加次氯酸钠氧化除臭系统加药量、加药频次、喷洒时长等进行系统调试,降低集中排放臭气浓度; (3)12月底前对废气收集深度治理情况开展体检,并邀请专家进行评估。 |
否 | |
6 | 江津电20241125005 | 反映江津区几江街道树人街118号子朗广告排放刺鼻气味扰民。 | 江津区 | 大气环境 |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 11月27日,几江街道再次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城南社区到子朗广告进行了核查检查,检查时,该广告公司正在作业,无明显气味和噪声。 |
是 | 对子朗广告废气开展整治,严格达标排放。 |
1.11月27日,几江街道再次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城南社区到子朗广告进行了核查检查。 2.结合前期立案查处情况,进一步梳理子朗广告在生产经营中噪音及废气扰民问题。要求子朗广告对喷涂作业产生的废气进行依法收集处理。 3.区生态环境局、几江街道、几江街道城南社区加强对子朗广告监督巡查,督促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
否 | |
7 | 江津电20241125006 | 江津燕山公司太平寺发电站改道施工项目将大量废渣、土石方倒进笋溪河中,影响笋溪河健康。 | 江津区 | 固体废物管理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11月27日上午,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四面山镇相关工作人员就该问题进行了现场查看,并对该问题所涉及的隧洞改造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核实,情况如下。 1.重庆市江津区太平寺水电站1号隧洞改造工程于2024年2月开工,6月完工,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凿隧洞251.6米,该项目经过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及江津区水利局设计方案审批,手续完善。 2.项目土渣位于河道界线外原农户荒地上,现场土渣长约200米,宽约3米,厚约2米,总计方量约1200立方,因条件不足无法运出,与土地户主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偿协议后就地存放,并开展了复绿固土等措施。 3.现场确实存在因加固不足导致少量土渣垮落进入河道的情况,垮落少量土渣,河道中机械施工临时垒建便道还未清理恢复。 |
部分属实 | 1.明确河界,清理河道内垮落渣土、碎石,拆除临时垒建施工便道,恢复原状,确保河道水流顺畅,无行洪阻碍风险。 2.整理渣土边坡,并进行加固,保证无渣土、碎石垮落进入河道,造成水流淤堵。 3.进行复绿,培植固土,确保土质夯实。 |
1.2024年11月27日,已对现场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江津燕山公司太平寺发电站业主进行现场指导,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 2.2024年11月28日,重庆市江津区太平寺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采购第三方勘测单位对该区域河道进行了河道勘界拍摄,预计12月2日完成河道界线确定。 3.将继续整改各项工作,河道清理、施工便道恢复预计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边坡清理加固预计2025年2月底完成,复绿工作预计2025年3月底前完成。 |
否 | |
8 | 江津电20241125007 | 江津区支坪新区污水处理厂臭气扰民。 | 江津区 | 大气环境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支坪新区污水处理厂在建设和运营时期均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在2022年接到群众投诉臭气扰民后,区生态环境局督促业主单位采取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性技改措施,包括增设了除臭系统,对粗格删、提升泵房、旋流沉砂池、污泥脱泥间、出泥间、污泥浓缩池、好氧池产生的废气通过收集管道收集,经贮液吸收中合+两级喷淋除臭处理后高空排放等,技改于2024年完成。 2.2024年5月,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污水处理厂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
部分属实 | 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以及臭气处理系统,做到达标排放。 | 1.督促重庆茂川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污水处理厂日常运维中保持污水处理设施以及臭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2.支坪镇将持续对污水处理厂及周边开展定期巡查,强化污水处理厂废气收集和有组织排放。 |
是 | |
9 | 江津电20241125008 | 江津区朱杨镇菜市街1栋1单元6-1住户经常扔垃圾到楼下。 | 江津区 | 固体废物管理 |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 11月26日、28日,朱杨镇、振兴社区到现场开展核查,该问题属实。 经排查,菜市街共有3个一单元,分别为菜市街6号、菜市街18号、菜市街30号,最高层均为6楼,现场均没有高层向楼下扔垃圾的痕迹。工作人员对周边群众进行了询问,群众告知楼上偶尔会有垃圾扔下。 |
是 | 加大宣传引导工作,避免居民再出现向楼下扔垃圾的情况。 | 1.朱杨镇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对菜市街排查出来的3个一单元及附近的群众进行了环保宣传工作,群众均保证不会向楼下扔垃圾。 2.要求社区,以院坝会、拉横幅等形式,加强群众文明宣传,提升群众文明意识,增进邻里团结和谐。 3.督促社区开展好日常巡查,发现乱扔垃圾行为的,及时劝导处置。 |
是 | |
10 | 江津电20241125009 | 龙华镇新店村三组村民反映:村里取土卖土未支付资金,也未安排工作;复垦10年也未拿钱;家里房屋为危房,低保100元从未涨过;修路需要支付5000元。 | 江津区 | 其它问题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4年11月26日龙华镇村镇服务中心、民生服务办公室汇同新店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到新店村三社投诉人家中进行了调查。 1.“村里面取土卖土,没有给钱”的问题,为卖肥料的李某到投诉人的承包地里取了1斤左右的土壤用于试验(检测土壤中的有效元素),不存在由村里面卖土地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2.“复垦10年了,也没有拿钱”的问题,投诉人反映是其父亲的老房子,以邻居魏某某的名义申请的。经龙华镇有关档案,从2008年至2015年以来新店村的宅基地复垦档案中未发现魏某某有宅基地复垦的资料,不存在投诉人的老房子进行了宅基地复垦,没有拿钱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3.“家里有残疾人,有低保,又是危旧房,一直都是100元,从来没涨过。每年都来照相,从来没拿钱”的问题,经查,投诉人周某某及丈夫郑某某于2023年11月申请最低生活保障,2023年12月起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28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0元。2024年9月调标为每月248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0元。不存在每月低保金一直都是100元,从来没涨过的问题。因投诉人的屋顶漏雨,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前,就对屋顶瓦盖进行了更换。按照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政策规定,当时投诉人对危房的改造不能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该问题部分属实。 4 .“修路要我拿5000”的问题,经了解,该村龚某某因家住半山腰,交通不便,2017年山脚下的泥结石路修好之后,2018年就自己出钱修了泥结石路。投诉人找龚某某商量将路接到自己家,龚某某收取投诉人5000元的搭伙费。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坚持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制度,如果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及时调整低保救助金。 2.坚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有关政策,如果困难群众的房屋经鉴定成为危房后,及时进行危房改造。 |
1.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低保救助金。 2.困难群众的房屋经鉴定成为危房后,及时进行危房改造。 |
否 | |
11 | 江津电20241125010 | 投诉几江街道树人街子朗广告喷漆味道扰民。 | 江津区 | 大气环境 |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 11月27日,几江街道再次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城南社区到子朗广告进行了核查检查,检查时该广告公司正在作业,无明显气味和噪声。 |
是 | 区生态环保局、几江街道、城南社区、辖区派出所协同做好投诉人与被投诉人邻里矛盾调解工作。 | 1.11月27日,几江街道再次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城南社区到子朗广告进行了核查检查。 2.结合前期立案查处情况,进一步梳理子朗广告在生产经营中噪音及废气扰民问题。要求子朗广告对喷涂作业产生的废气进行依法收集处理。 3.区生态环境局、几江街道、几江街道城南社区加强对子朗广告监督巡查,督促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
否 | |
12 | 江津电20241125011 | 西湖镇河坝社区水井被上游养殖场排放污水污染,影响居民饮水,河面生长很多浮萍。 | 江津区 | 水环境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1月25日上午,西湖镇工作人员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畜牧兽医中心到现场开展核查,经核实,群众投诉养殖场为江津区怀均生猪养殖场和江津区特硒肉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1.江津区怀均生猪养殖场:该养殖场位于江津区西湖镇河坝社区中岗社,于2020年左右开始进行养猪,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在进行生猪养殖,现存栏550头左右。因预防非洲猪瘟相关要求,检查人员无法进入养殖场内部进行检查;该养殖场养殖产生的粪污干湿分离,人工将猪圈内猪粪收集装袋,污水、尿液通过养殖场内的收集管道接入到养殖场地下方的收集池,通过干湿分离机分离后,干粪装袋用于农户进行种植,污水用于农作物浇灌种植;该养殖场租用周边山林地、土地211亩用于种植和消纳粪污,该养殖场已对尿液、污水进行收集至收集池中暂存,未发现污水直排情况;养殖场下方为公路,公路下方为鱼塘,鱼塘下方为高洞河,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污水排放流入痕迹。 2.江津区特硒肉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位于江津区西湖镇百燕村秦家村民小组与西湖镇河坝社区中岗社交界位置,于2015年左右开始养牛,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在进行肉牛养殖,实际养殖肉牛80头左右;养殖场产生的粪污干湿分离,尿液、污水通过收集沟进行收集,再通过管道接入到养殖场下方的沼气池,未发现污水直排情况;该公司租用周边山林地101.75亩用于种植牧草和消纳粪污,养殖场利用粪污浇淋牧草,浇淋区域离河流较近;该养殖场分离后的干牛粪暂存在养殖场内,经现场检查,干牛粪堆积较多,未及时清理,干牛粪堆积场地顶棚损坏;该公司还进行蛋白虫的养殖,使用处理后的厨余沼渣用于蛋白虫的养殖,养殖工序:种房繁育﹣沼渣铺料养殖﹣人工分选﹣打包冷冻。养殖过程中无废水产生,蛋白虫生长过程中只产生粪便,该公司收集后拉至有机肥厂或者果园种植厂作为有机肥使用。 3.经现场检查,长寿河(高洞河)该段河道被河坎拦截,河水流动慢,自然生长浮萍,河水无明显臭味。 4.11月26日,西湖镇工作人员再次到两个养殖场查看整改进展,并督促其加快整改速度,目前江津区特硒肉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牧草种植区域已翻土覆盖,堆积干牛粪部分已清运。 |
部分属实 | 1.确保两个养殖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2.持续规范两个养殖场粪污消纳行为,严禁污水外排至相邻河流。 |
1.督促两个养殖场开展并长期坚持消毒、灭虫、灭蝇工作。 2.指导督促两个养殖场加强对粪污的收集利用,严禁粪污乱堆乱排。并要求两个养殖场增设公示栏,公示进料台账、粪污清运台账等。 3.11月26日江津区特硒肉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牧草种植区域已翻土覆盖,堆积干牛粪部分已清运。 4.11月28日监控安装施工队伍去现场踏勘,确定监控安设地点及网线安设线路。 5.持续做好河面浮萍的清漂工作。 |
否 | |
13 | 江津电20241125012 | 江津区德感街道石稻路中段,三峡油漆厂后面一企业臭气扰民。 | 江津区 | 大气环境 |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 2024年11月27日,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到现场进行核查,德感街道石稻路中段存在异味属实,刺激性气味来源于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污水处理站附近,是德感园区建设有限公司修建的雨污管网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导致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污水从市政污水管网外渗到雨水管网,产生异味从雨水井排气孔和水篾子向外排出而扰民。 |
是 | 1.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2.根据监测结果确定后续整改,若监测结果不达标,立即要求停产整改。 3.对园区管网进行排查和修缮。 4.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尾气进行深度治理。 |
1.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于2024年11月29日上午对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开展24小时不间断监测,一经发现超标排放,立即报区生态环境局查处。 2.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已公开招标勘察设计单位对园区管网进行排查和修缮,预计2025年底完成管网修复工作。 3.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同步正常运行,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更换各类吸附介质,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每月开展自行监测。同时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公司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深度治理,预计2024年底开工建设。 4.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及处置问题。 |
否 | |
14 | 江津电20241125013 | 德感街道杨林加油站周边片区油漆异味扰民,气味来源不清楚。 | 江津区 | 大气环境 |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 2024年11月28日,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到现场进行核查,杨林加油站周边存在油漆味为重庆智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运料槽车在加油站过磅及槽车在厂区下料时,油漆味被风吹到杨林加油站附近,进而导致油漆味扰民。 |
是 | 1.德感园区加大杨林加油站周边环保巡查力度。 2.根据监测结果确定后续整改,若监测结果不达标,立即要求重庆智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停产整改。 |
1.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将于2024年11月29日上午对重庆智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24小时不间断监测,一经发现超标排放,立即报区生态环境局查处。 2.要求企业加大废气收集处理力度,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区生态环境局预计2024年底前为重庆智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安装单独电表,对重庆智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环保设备用电情况进行监测。 |
否 | |
15 | 江津电20241125014 | 反映江津区杜市镇三台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夜间广场舞队伍和健步走队伍低音炮产生的噪音扰民。 | 江津区 | 声环境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1月26日,杜市镇到现场开展核查,每天傍晚到该广场开展跳舞、健步走、打球等休闲活动的群众平均超过150人,每天跳广场舞的团队有3支,确实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
部分属实 | 1.要求广场舞开展时间为,夏季18:00—20:30;冬季18:00—20:00。 2.强化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社区联合开展日常巡查监管,规范不文明广场舞行为,文明劝导并及时制止噪音扰民现象。 3.继续普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群众性文化活动倡议书,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将广场舞噪声扰民作为市政管理的重点工作,建立巩固长效管理机制。 |
1.11月26日,杜市镇政府组织在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跳舞的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宣传相关政策,跳舞群众意识到噪声扰民带来的不良影响,一致表示理解和配合,自觉降低广场舞音量,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的生活和休息。 2.11月26日起,杜市镇安排人员每天傍晚18点至20点到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开展巡逻检查和文明劝导,向群众宣传采取文明方式开展文体活动,及时劝导制止产生噪声的行为,目前广场活动噪声已降低,无广场舞噪声扰民的情况。 |
否 | |
16 | 江津电20241125015 | 江津区几江街道石墙村的生活污水排进双石河沟,河沟直连长江。村上以前修建污水处理站坏了没有用,2021年又修了一个污水处理站还没有投运。修建的污水站占地资金未赔付,租用土地未复垦。 | 江津区 | 水环境 |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 11月26日,几江街道接到交办单后,立即组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五举村两委成员到现场进行了核查调查: 1.关于“几江街道石墙村的生活污水排进双石河沟,河沟直连长江”的问题。2014年,石墙村的生活污水因未修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有排进双石河沟的现象。 2.关于“以前修的污水站没有用,2021年又修了一个污水站还没有投运”的问题。经区政府同意,2015年1月由江津区宏业环保公司开工建设,2015年6月竣工并投入运行。据现场查看,该站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但因进水主管网堵塞,接头处脱落等部分问题,导致该站进水较小。 3.关于污水处理站迁站的主要原因。五举污水处理站和主干管网均处于危岩带(地灾点)正下方,且进出道路十分狭窄不能通行车辆,2020年7月发生过局部危岩崩塌,造成道路损毁,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为及时消除原址安全隐患,2022年初,由区住建委牵头,江津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工程建设单位重庆江津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对五举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污水处理站进行迁建,重新选址约300㎡,并新增一套一体化设备,建设内容为更换厂区工艺设备及材料,修建排水沟,修缮厂区配套设施等,处理规模70m3/d不变。目前新站主体已全部修建。 4.关于新旧站过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中的新站建设主体已基本完工,但配套设施未完成,因此新站未启用,五举村污水仍由旧站处理。由于部分段管网老化破损,2023年区生态环境局划拨资金委托茂川公司对管网进行修复疏通,恢复旧站运行。近期街道排查发现五举河部分段管网堵塞、脱落问题,正在争取上级资金,拟定相关维修方案,抓紧实施修复。 5.关于占地赔付问题。2021年7月30日几江街道石墙村村民委员会与黄某某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将位于石墙村3社观音岩处(原五举村8队)的土地面积938.48平方米出租给石墙村村民委员会,用于配合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重庆江津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五举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为加快启动项目建设,按照江津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用地补偿专题会议纪要(津水指办纪〔2021〕2号)要求,临时用地面积938.48平方米先行采用临时用地方式,按临时用地标准进行补偿;永久性占地(待征地)面积423平方米,待征地批文取得后按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程序进行调标补差和推进征地安置对象的安置工作。2021年11月8日几江街道石墙村村民委员会与龙井湾村民小组又签订了流转土地证明,根据施工方设计勘测,该项目流转黄某某土地938.48平方米(已经补偿当年的土地租金及青苗费18019元),其中永久占地423平方米,如未进行一次性补偿,按照流转土地每年1800元/亩进行租地补偿(进行永久占地,按照最新的国家征地标准补偿,未达到社保占地面积,如没有社保指标,由此产生的补助全部归为农户所有)。 6.关于费用支付情况。2021年8月27日至2024年11月21日,几江街道分别支付黄某某土地租占费用共计34965元。 7.关于租地不复垦的问题。目前该工程已完成主体建设,鉴于土地征收工作还在进行中,待市级土地征收正式批文下达后,对永久性占地确定后,污水处理站建设全部竣工后,立即将其余临时租地返还给村民并对土地进行复垦。 |
是 | 1.对部分破损或脱落的管道进行修复。 2.对部分散流的污水实施截流。 3.对整改困难的管道,争取上级资金对污水处理站主干管网进行彻底改造整治,确保管道设施安全完好。 4.待征地批文取得后,按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程序进行调标补差,争取征地安置对象的安置。 5.待工程建设全部竣工后,立即将其余临时租地返还给村民并对土地进行复垦。 |
1.11月26日安排几江市政便民服务队维修人员对部分破损或脱落的管道进行修复,对部分散流的污水修建砖体挡墙实施截流。 2.11月26日几江街道联系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并对问题整改资金进行了估算,经现场踏勘,鉴于管道敷设在危岩中间,属高空作业且空间狭小,整改难度大、资金需求大(新敷设一根PE管道,管道直径约300-400mm,长度约500米,聘请地勘、设计、监理、跟审、施工等单位参建,因无施工道路,机具、材料全部需人工转移约1000米,预估约需资金80万元),目前正在争取上级资金对管道进行彻底改造整治,预计在2025年12月份之前整改完成。 3.积极与区土地征收中心和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做好污水处理站土地征收工作。 4.目前,已完成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初设技术审查、征收土地预公告等前期资料。项目组卷报批材料已提交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征转用报批流程正在报系统网签审批。待取得用地批复后立即开展征地公告及补偿安置工作及划拨土地前期工作,按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程序进行调标补差,争取征地安置对象的安置。 5.待工程竣工后,立即将其余临时租地返还给村民并对土地进行复垦。 |
阶段性办结 | |
17 | 江津电20241125016 | 反映江津区四面山镇双凤村三号“江津区会龙生态农家乐”的污水直接排到至村民田土里,影响树木生长。 | 江津区 | 其它问题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1月27日,四面山镇会同协办单位、双凤村村、社工作人员对该举报案件进行了走访调查。 1.该案件反映的地点为四面山镇双凤村双凤村民小组枫香岗,投诉人的土地紧挨者被投诉经营者的重庆市江津区会龙生态园农家乐,投诉人的土地现状为松树林,面积约0.5亩,位于重庆市江津区会龙生态园农家乐下方。该农家乐系村民个人住房,为改善生活而开设农家乐,每年营业时间仅3个月(7月—9月),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占地120㎡,三层砖混结构,共有15间房屋,最大可同时容纳23人住宿,30人餐饮,目前为未经营状态,只有村民在家居住。 2.该农家乐修建有两个小型化粪池用于生活污水处理,然后用管道连接到双凤村污水处理池处理,污水处理池规模约1亩。 3.现场树林中残留有养殖鸡的痕迹,目前已未养殖。 4.现场有一根排水管,打开水龙头用水后未见生活用水直排现象,树林下有雨水冲刷现象,未见生活污水直排现象,现场土地未见污染现象。 |
部分属实 | 1.对农家乐业主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督促农家乐业主定期对投诉地段加强环保巡查及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环保相关政策。 2.有效保护和改善投诉人环保权益,改善周边人居环境。 |
1.督促农家乐业主继续处理好生活污水,提高环保意识,坚决不能直排污水。 2.定时检查污水管道等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避免污水外流造成土地污染。 3.告知农家乐业主未经土地承包人许可,不得擅自使用他人土地养鸡。该农家乐业主已承诺不在树林中养鸡。 |
是 | |
18 | 江津电20241125017 | 御景华庭业主反映好又多超市里卤味店每日凌晨5点左右排放异味扰民。 | 江津区 | 大气环境 |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 2024年11月26日,鼎山街道规划环保岗、柳林社区到御景华庭小区现场核查情况,经了解,群众反映异味来自家家欣超市采光通风井,该处光通风井未完全密封,造成异味扰民。 |
是 | 对采光通风井进行密封处置,减少异味对周边群众影响。 | 1.2024年11月26日,鼎山街道已要求家家欣超市于12月1日前完成采光通风井的密封处置。 2.要求家家欣超市加强采光通风井的日常巡查维护,及时发现及处置问题。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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