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948M/2024-0076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9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9 |
发布日期: 2024-11-19 16:44:32
11月19日,重庆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津区移交第一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共7件(其中来电举报7件,主要涉及固体废物管理1件、大气环境问题6件)。
督察组要求,江津区要建立健全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台账,立即开展调查处理工作。要强化边督边改,分类推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能够立即解决的,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办结目标,制定办理措施,打表推进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健全长效机制,抓好常态监管,不断巩固成效。同时,要将群众举报投诉办理情况于5日内反馈督察组并按要求对外公开。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