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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9-29 19:58:15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环规〔2021〕5号)文件要求,现对被纳入《2021年度江津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限: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30日。
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
电话:47520281 邮箱:599077010@qq.com
附件: 2021年度江津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3日
附件下载:
2021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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