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19 17:26:54 大 中 小
杨旭东委员:
您在政协江津区第十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视环境污染的建议》(第153号)已收悉,我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办理后,现就您所提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区大力改善环境质量,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抓住薄弱环节集中攻坚,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总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贯彻落实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区级层面没有立法权限,我区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地方立法前期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辐射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重庆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庆市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性法规和标准。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规定,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组织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和核查,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三、严格项目准入和环境监管。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0)年》要求,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不予以核准或备案。对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要求,从严把控项目单位产值能耗水平及碳排放水平。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落实“三线一单”制度,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执法事项清单、正面清单制度,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
五、完善公众参与环保的体制机制。畅通生态环境问题来电来信来访反馈渠道,充分发挥12345举报热线作用,持续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加大环境信息新闻发布,利用环保“十进”活动、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公开接待日等,创造更多公众参与和了解环境保护工作的途径。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巩固提升六五环境日活动品牌,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您还有相关建议意见,可以直接向我局反馈。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3日
(联系人:徐飞,联系电话:47559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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