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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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政协江津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30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21-12-08 17:39:34


邹开江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保护,促进旅游产业大发展的建议》(第300号提案)已收悉,我局充分征集各相关单位办理意见后,现就您所提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广泛宣传经济转型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密切关系。一是强化部门合作,构建环保宣传大格局。加强与全区工业、农业领域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广泛开展多层次、全方位、互动式、体验式的系列宣传活动,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宣传大格局。二是发挥引导作用,讲好江津生态环境故事。紧扣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组织区内外媒体记者跟随区生态环保系统有关人员走进企业、社区、学校、乡村,挖掘报道全区各级各部门以“党建”引领“环保”、“红色”引领“绿色”党建品牌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故事,讲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绩,正面引导舆论走向。三是丰富宣传手段,提升新媒体宣传实效。用足用好区属媒体的“报网台微端”和江津生态环境微信微博资源,持续开设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专题专栏,采用“一图读懂”、短视频等生动灵活的方式,利用好5.22生物多样性日”、“六五国际环境日”、“6.17低碳日”等时间节点,多形式、多渠道、广覆盖宣传生态环境相关内容,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做好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和保护管理工作。2020年,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本着不交叉重叠和有利于地方发展的原则,统筹解决好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我区已对全区自然保护地开展了整合优化,并将方案上报市林业局(全区拟设置10个自然保护地,其中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公园8个,总面积441.03平方公里)。下一步,我区将按上级审批的方案,有序开展各自然保护地组织管理机构调整、确界立标、总体规划等。现阶段,各相关单位严格审批自然保护地旅游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相关旅游建设项目的准入审查、审批,严禁乱占乱建、乱砍滥伐、乱采乱捕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通过设置标语、悬挂横幅、设立宣传碑牌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知识,努力营造“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资源有价,探索纵向生态补偿。自然资源的稀缺性、有限性与人类需求的无限性、多样性是一对天然的矛盾。在建设开发等人类活动中树立资源有价的观念,对自然资源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提高资源转化为经济的效率,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我区在借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经验上,将逐步探索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活动,将范围涵盖至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流、渔业资源、耕地、自然保护地等领域,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取得绿色经济发展基金。

四、提倡绿色消费,节约自然资源。大力倡导绿色消费、节约资源的理念,提高资源的重复利用率,着重应对塑料制品特别是一次性塑料用品对环境污染治理带来新挑战。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提升商贸行业企业(重点是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对塑料污染严重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减少塑料使用;常态化要求商场、超市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袋或者提供生态环保型材料的塑料袋;常态化要求住宿餐饮单位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持续化推进江津区工业、农业、生活等领域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大力建设“无废城市”,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五、提倡环保旅游,爱护自然风光。加强旅游行业自律,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文明旅游中来,切实推进社会文明进程,不断促进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一是抓宣传引导。加大文明旅游的正面宣传力度,印发《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旅游维权宣传手册》等资料分发到各旅游A级景区景点、旅行社、门市部,要求A级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门市部将宣传资料发予游客。利用星级饭店和景区(景点)的电子显示频循环播放文明旅游宣传视频。二是抓行业管理。开展文明旅游检查,重点对旅行社是否有专门的行前说明会制度、是否规范讲解文明旅游内容、签订文明旅游承诺书,星级饭店是否建立有效预防和制止宾客住宿的不文明行为制度、是否建立文明餐饮、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是否开展“光盘行动”,A级景区是否采取系列措施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 是否在景区入口显著位置公布最大承载量、是否有实时监控系统及客流预警方案等进行检查,落实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指导调动区旅游协会的统筹作用,帮助辖区旅游企业自律、自觉,加强对导游、领队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自身文明素质和礼仪规范。三是抓志愿服务。重庆市旅游志愿者总队江津支队招募80余名志愿者,对志愿服务项目岗位要求、志愿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等进行岗前培训,在旅游旺季开展旅游咨询、秩序维护、文明劝导等形式多样的旅游志愿服务活动。

六、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和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涉及保护地的违法建设、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乱挖珍稀濒危植物、乱采湿地沙石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2021511


(联系人:徐飞,联系电话:4755989015123101006

























抄送: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协人资环建委。

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15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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