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6-06 15:40:19 大 中 小
江津区公安局:
龚治伟代表在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综合整治广场舞扰民现象的建议》(第108号)收悉。经我局专题研究,现将有关协办意见提供如下,供贵局回复时作参考。
一是我局将全力配合贵局加强对广场舞扰民行为的规劝和监管;二是贵局如需要对声环境进行监测,我局将安排监测站的技术人员全力配合。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曹生宪;电话:4753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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