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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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江津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23-05-31 09:00:00

杨华代表:

您在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江津——永川”临江河生态环境跨界协同治理的建议》(第161号)已收悉,我局协同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办理后,现就您所提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与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开展临江河流域共治共保

2022年临江河朱杨溪国控断面水质超标后,我局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协同永川区生态环境局立即开展排查和监测工作。

(一)开展联合排查

9月27日,我局与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在朱杨镇茨坝交界处共同开展临江河水环境调研。双方共同查看茨坝断面水质水量情况、水质自动监测站管理运维情况、水电站生态基流情况等,就氟化物超标一事进行了讨论和协商,强烈呼吁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切实落实上游责任,加强凤凰湖园区涉氟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

(二)共享监测数据

10月4日,我局在茨坝监测断面新增了一台氟化物在线监测设备,为朱杨溪国控断面水质情况提供监测预警。该设备每4小时自动采样分析一次,相关数据接入重庆市水质自动监管平台,我局与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均能随时掌握氟化物浓度数据。

(三)建立水质数据异常响应机制

我局与永川区生态环境局以双方分管领导和水生态环境科人员为交流基础,搭建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建立跨界水体上下游水质信息交流群,及时互通跨界水体上下游水质状况、流域水量变化情况、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情况等信息,共同关注、研判跨界水体水质变化趋势,一旦水质异常,立即协同应对。

二、建立实施临江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我区与永川区已完成第二轮《临江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的签订。2022年6月,区内镇街之间流域横向补偿方案发布施行,即《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2〕105号),临江河流域设置补偿断面2个,区财政安排300万专项资金予以支持该项制度的落地。

三、贯彻落实《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

2022年12月,泸永江三地政府联合印发了《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我局会同永川区生态环境局,以持续改善临江河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年度工作任务为重点,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抓手,加强源头防控和末端治理,巩固深化生活、农业农村、工业入河排污口治理,有效控制临江河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临江河水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协同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加强临江河流域水质监管,按照《重庆市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办法》强化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的监管,协同调配河道水量,确保临江河朱杨溪国控断面达到考核目标。

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您还有相关建议意见,可以直接向我局反馈。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4日            

(联系人:徐飞;联系电话:47212461,151231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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