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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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948M/2024-001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2023年江津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12 15:59:53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要求的通知》(渝环办〔2023〕147号)要求,现将2023年江津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7天。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7568329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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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津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报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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