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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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948M/2021-00900 [ 发文字号 ] 津环发〔2021〕53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关于印发《江津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2-08 17:28:2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渝环〔2021121号)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统筹好我区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现印发《江津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重庆市江津区交通局          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江津区应急局

                                     2021730



附件下载:

7.30津环发〔2021〕53号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等5家单位关于印发《江津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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