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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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11 15:29:09


区政府: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目标任务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会议等为契机,局领导、各党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掌握精神实质。二是利用工作群发布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画报图片,让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主要内容。三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了局领导带头学,各党支部党员集中学的氛围。四是利用局大厅LED屏幕宣传,在局大厅LED屏幕播放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相关内容。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学习,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更加深刻领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对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推进生态领域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生态环境领域服务经济发展工作方案(试行)》,班子成员带队走访共计24次,走访对象包括5个园区和76家企业,为企业现场服务,方案实施以来,服务45个区级重点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以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共计24家,较去年增加19家,办理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实现“立等可取”;对纳入“产业园区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类别清单”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化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公示次数均减半,自2023年以来,共简化审批报告书项目13个。

(三)依法行政决策,强化环境管理

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的,不得公布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论证听证等工作。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审核不合法的,不能提交集体审议。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100%,全年采购合同127份,合法性审核率100%

严格落实《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完成2022年度114家区级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其中评出10家环保诚信企业,88家环保良好企业,1家环保警示企业,8家环保不良企业;7家停产不参评。83家市级参评企业中评出27家环保诚信企业,56家环保良好企业。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2023年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2件,其中9件已经结案,索赔868457.22元,我区案件启动率达80%以上,结案率达60%以上,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强化“两库一单”常态化管理,及时建立年度计划并予以公开、上报,全年完成“双随机”抽查546家,计划完成率、抽查结果公开率均达到100%

(四)优化执法手段,加强生态环保领域执法

一是充分发挥自动监(测)控平台效能。完善了部级联网37家企业(67个监控点位)环境自动监控管理系统标准设置,更新了企业基础信息;完善了77家涉水、涉气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在国家环保部系统中的考核排查,并督促按时整改;实现在线考核企业的数据有效率99.66%,数据传输有效率99.52%。实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电子告知与督办机制(事前预警、事中调度和事后督办),截至2023年,共计处理事中调度2270条,事后督办68条,72家区级污染源在线监测(控)平台联网企业在线监控点位119个,巡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01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二是持续优化执法方式。不断强化移动执法应用水平,实现移动执法系统应用覆盖率、执法机构月度活跃度、执法人员季度活跃度均达100%。强化无人机、走航系统运用,充分应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打破信息壁垒,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多渠道、多措施开拓执法方式。立案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59件,其中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件,移送公安涉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44件,罚款595.6372万元。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强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及时回复社会关切;维护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单兵系统、环境应急指挥车,构建“1+3+N”的应急指挥体系,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无人机大比武和环境应急大比武,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完成南阳实践”“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系统审核,在区“1+7+N”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基础上,持续完善区域应急物资储备。及时有效处置“7.26”西湖柴油泄漏和“8.22”狮子嘴油污应急

(六)依法处理环境纠纷,社会矛盾有效化解

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事项登记、受理、交办、转办、归档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信访问题调查研究,用情用力用心处理群众投诉,依法解决群众涉环境问题的矛盾纠纷和合法诉求。2023年妥善处理各类生态环境信访投诉1648件,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100%,国家和市级交办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率100%

(七)开展法制宣传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利用环保“十进”活动、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公众接待日等开展各类主题宣传40余次。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全媒体宣传环境法律法规和活动成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结合违法行为对执法对象开展法治教育,督促其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举办镇街、企业环保人员参加的环境法律法规、环境执法、业务管理等培训5期。全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持证率100%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定期学法制度,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中国普法”公众号12348重庆法网等载体主动学法,执法人员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2023年,我局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实战练兵”活动, 两位执法人员报送的“我的帮扶故事”被微信公众号“中国环境”宣传发布。在全市执法大练兵活动中,两件作品获“学用新思想 建功新时代”主题摄影比赛二等奖,一位参赛选手获“学用新思想 建功新时代”主题演讲比赛三等奖。在全国全市层面有特色、有亮点工作中,“江津区谭某、游某、殷某某非法倾倒铝灰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案件入选“重庆市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程序不规范。部门执法人员存在贯彻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严不实的情况,特别是个别行政处罚案件因未全过程记录等因素,导致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被行政复议撤销。二是执法能力有待提高。部分执法人员担当精神不强,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执法能力不足,所办理案件质量较差。特别是个别一线专门执法大队的人员年龄偏大,专业法律素养缺乏,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存在差距。三是专业法制审核人员配置不足。我局从事法制审核的工作人员均未取得律师资格证,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需要法律顾问配合完成。同时,法制审核人员还承担其他工作任务,法制审核专业力量不足。

三、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及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二是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三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培训,采取多种举措,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继续做好环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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