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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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18 16:12:35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力指导下,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提高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

一、主要工作

(一)照《实施方案》《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项各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在局党组会上,领导定期学法,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定期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把“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牵头编制了江津区“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立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全面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国家排污许可制度,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总要求,我区2020年前应纳入发证或登记企业共729家,2020年纳入发证或登记企业共1941家,均提前2个月实现“双清零”。继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2020年完成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按程序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评估、磋商、协议签定和赔偿实施。

3.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聚焦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以及“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行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疫情防控期间夜间作业建筑施工监管帮扶措施”“散乱污企业整治”“高中考噪声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推进横向联合执法、纵向交叉执法,连环式打好执法“组合拳”,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适用情形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报批后实施相应处罚行为。2020年,下达处罚决定30件,罚款316.79万元,其中查封1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1件,移送给公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

4.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行政许可审批时限缩短85%,申报材料精简20%,即办率达到80%,均实现全程网办。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可完成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等事项基本实现“立等可取”。

5.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对相对人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执法文书中,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我局设立了法制科(在自然生态保护科加挂牌子),规范了行政复议办理相关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办理质量。

6.聘请专业法律顾问1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案件审查、合同审核等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训,针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重庆市污染防治条例开展专题培训,200人接受培训。结合六五环境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局QQ工作群和局微信群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民法典》两场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号召全局干部职工关注重庆12348法网,积极主动学法守法,关注率100%

(二)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江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加强领导、重视学法普法,严格项目审批、行政执法,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1.健全组织,加强法治领导。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抓好新时代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落实。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下属2个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和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书记(局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从组织上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依法行政,狠抓任务落实。严格依法行政,狠抓各项任务落实。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与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司法联动,推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3.科学决策,推动政务公开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局党组印发了《“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议事规则》,明确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推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聘请君策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局法律顾问,对局党组文件及重大决策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做好合法合性审查,确保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局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公示栏。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情况以及其他按要求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在局网站上向公众公示,做到政务公开、透明。

4.依法履职,严格规范执法。严格项目审批,依法行政许可。全面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做到严格项目审批、依法行政许可。严格规范执法,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生态环境部案卷评审规则制作行政处罚案卷并归档。严格行政复议制度,设立了行政复议机构。局设立了法制科于自然生态保护科内,明确了2名行政复议人员,行政复议立案登记以及办案场所等保障到位。行政执法中均告知可提起行政复议,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开展复议工作。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对相对人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执法文书中,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

5.加强督促,促进依法行政。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要求,坚持做到依法行政。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特别是执法队伍的建设在选人用人时把遵彰守纪作为必要条件,有违法违纪的不纳入用人考虑范围。局设立了自然生态保护科(法制科),执法支队设立了法规科,落实了人员,从事法制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及时调整岗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积极推动内部监督。

6.自觉维护,捍卫司法权威我局坚决做到自觉维护、坚决捍卫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7.严格落实,积极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普法、学法等活动相结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工作。局起草印发了《江津区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津环发〔201972号),把局领导班子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从制度上明确,纳入了常态化、制度化。为推动我局普法知识的学习,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我区举办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的学习,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二是抓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制定并认真实施普法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切实做到了时间和内容的落实,确保学法活动的到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注册重庆12348法网,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廉洁自律自我防患意识,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普法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建设实践相结合注重总结、善于创新,为法治政务服务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问题主要为在法律普及方面,形式还不够多样化,内容还不够丰富。在今后的普法宣传工作中,我单位将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以达到使法治思想人人皆知,提高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三、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不断提升环境执法水平。配合开展行政复议工作,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二)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清理工作。

(四)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持续开展法治理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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