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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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06 16:12:00


2019年,我局在区政府的带领、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关依法治区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严格项目审批;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推进开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牢固树立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的意识,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效果

)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动《重庆市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1、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强化。严格环境准入,完成全区长江经济带战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全面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国家排污许可制度,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的总要求,完成19个行业240余家企业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努力推进国家排污许可覆盖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科学划定“三区三线”,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点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

2事中事后监管有效。始终保持环境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聚焦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散乱污企业整治”等14项专项执法行动,推进横向联合执法、纵向交叉执法,连环式打好执法“组合拳”,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同时,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适用情形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报批后实施。2019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4件,下达处罚决定121件,罚款1507.3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24万元,限制生产11件,查封1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1件,移送公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

3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得力。全面公示行政执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程序、救济渠道和监督方式、自由裁量基准、“双随机”抽查清单等各个事项,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4、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执行。一是根据生态环境部和市生态环境制定的执法文书模板规范了我局执法文书,制定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南、信息调阅监督等制度和环境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加强执法系统运用,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二是依照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办法和生态环境部案卷评审规则及文书格式制作环境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工作。2019年,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卷评审工作中,我局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三是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关于印发江津区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流程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规范单位行政执法程序及审查程序、建立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案卷归档。

5、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得到贯彻。一是制定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法制审核程序。二是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设置法规科对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审核,配备2名法制审核人员。三是制定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法制审核程序、内容、重大执法决定审核范围。

6、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健全。我局专门设立了群众工作科,主要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做好群众来访事项的登记、受理、交办、转办、归档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信访问题的调查研究,依法化解群众矛盾纠纷。2019年,我局共处理群众信访投诉件2000余件,办结满意率100%

7、行政复议工作得到加强。一是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我局设立了法制科(在自然生态保护科内),规范了行政复议办理相关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办理质量。二是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对相对人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执法文书中,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

一是制订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重庆市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任务分工,结合我局实际任务,制订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环评审批中,推进环保备案审查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2019年清理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废止2件。

四是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重庆君策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五是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执法人员全部办理了执法证,实行持证上岗。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设立了行政复议的负责科室自然生态保护科(法制科),完善了行政复议的程序和流程,为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奠定了基础。2019年收到2例行政复议申请,后来申请人均已主动撒消了复议申请。

七是完善内部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点岗位实施重点监督,杜绝违规审批或在行政执法时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八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九是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2019年局领导班子组织了4次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提升领导班子的环保法律相关业务水平。

十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执法支队在现场执法检查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现场检查的同时讲述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既对企业进行了环保普法,又教育了企业提高法治意识,做遵章守纪的好公民。同时,2019年我局组织各镇(街)进行了7次环保集中培训,提高了镇(街)环保工作人员的环保法律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高度重视,亲自抓亲自过问,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安排部署,制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组织领导班子定期学法,2019年组织领导班子进行了4次集中学法。三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四是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亲自抓,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落实。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部分新进单位的同志对环保法律法规熟悉程度不够,不能很好的运用和指导工作的开展。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 继续抓好《重庆市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各项工作落实。

)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管理。

)加强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审批

)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持续开展法治理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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