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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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948M/2026-004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6-08-11 [ 发布日期 ] 2026-08-11

重庆双冠宇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屋顶透光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评信息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8-11 10:32:00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jiangji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jjqhpgs@163.com,电话:023-81222384。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42号,邮编:4022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

屋顶透光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江津区德感工业园

重庆双冠宇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租租赁位于德感工业园兰溪路561号的重庆鸿轩电气有限公司空置厂房约2240m2,购置搅拌罐、覆膜挤压机、加热隧道等设备,建设屋顶透光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屋顶透光材料400万米。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废气:在搅拌罐呼吸口设置管道对接收集搅拌废气,覆膜挤压废气采用在覆膜挤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固化成型废气采用在加温隧道进出口位置设置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统一经“三级过滤+二级活性炭+CO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5mDA001排气筒排放;瓦型生产线切割机设置集气罩收集切割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DA002排气筒排放;危废贮存库废气收集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DA00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车间清洁废水依托重庆鸿轩电气有限公司已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兰家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点,定期分类综合利用,贮存和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贮存和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项目编码2606-500116-04-01-69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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