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948M/2026-00080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3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3 |
发布日期: 2026-02-03 09:29:32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jiangji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jjqsthjjspk@163.com,电话:023-81222384。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邮编:4022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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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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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恒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项目 |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 |
重庆齐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重庆友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工业园区双福组团内重庆小康汽车部品有限公司4#厂房1F东侧进行建设,建筑面积为1570m2,购置注塑机、冷却塔、空压机等生产设备,通过进料、干燥、注塑成型、修边、检测等工艺,建成后形成年产汽车内饰件160t的能力 |
(1)地表水:地面清洁和洗手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冷却废水、生活污水一起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双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大溪河。 (2)大气环境:注塑、脱模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7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喷防锈剂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3)声环境: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 (5)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规定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编号:2512-500116-04-01-585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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