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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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948M/2025-005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10-15 [ 发布日期 ] 2025-10-15

宏顺(重庆)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环评信息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0-15 15:55:16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jiangji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jjqsthjjspk@163.com,电话:023-81222383。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42号,邮编:4022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

宏顺(重庆)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

宏顺(重庆)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壹建安(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凤凰路12租赁重庆市大通茂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环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B车间部分厂房,以矿泉水瓶、瓶盖、边角料、一次性餐盒、薄膜为原材料通过破碎-清洗-脱水-造粒/团粒-冷却-切粒-装袋,建设4再生塑料生产线3塑料回收料生产线建成后年产7200t再生塑料和19600t塑料回收料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废气:熔融挤出废气团粒废气均由集气罩收集,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2#生产线熔融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后和危险废物贮存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4#生产线团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6#生产线熔融挤出废气和团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7#生产线团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处理站收集池均加盖密封,臭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湿式破碎清洗废水热洗废水、脱水废水和冷却循环水“絮凝-沉淀-厌氧-好氧-曝气”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80%回用于湿式破碎清洗环节,剩余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以上废水经白沙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放。

3、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废品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编号:2501-500116-04-05-82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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