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948M/2025-0044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6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6 |
发布日期: 2025-09-16 15:12:48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jiangji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jjqsthjjspk@163.com,电话:023-81222383。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42号,邮编:4022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重庆威腾塑料有限公司塑料制造项目 |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 |
重庆威腾塑料有限公司 |
重庆拓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租用重庆辽远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空置厂房(3#厂房)和重庆虞舜风机制造有限公司空置厂房(1#厂房),建设废塑料破碎清洗线2条,造粒生产线4条,年生产PE再生颗粒5000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1、废气:危险废物贮存点经密闭抽风、1#车间造粒机主机末端排气口设置密闭管道、造粒机副机进料口和出料口上方设置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废气至1套“水喷淋塔+汽水分离+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2#车间造粒机主机末端排气口设置密闭管道、造粒机副机进料口和出料口上方设置上吸式集气罩收集废气至1套“水喷淋塔+汽水分离+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40m3/d)处理后90%回用,剩余10%排入租赁厂区已建生化池与生活污水一并经生化池(处理能力11m3/d)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废品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编号:2507-500116-04-01-44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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