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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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948M/2024-008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2-18 [ 发布日期 ] 2024-12-18

重庆能投江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江津龙华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环评信息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2-18 14:07:05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jiangji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jjqsthjjspk@163.com,电话:023-81222383。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42号,邮编:4022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江津龙华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

重庆能投江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天津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将光伏发电与农业种植有机结合,采用支架上发电,支架下种植的互补模式,提高了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率。本次评价内容包括光伏方阵和集电线路。项目建成后,平均每年可为电网提供电量34933.96kWh。项目总投资116925.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

1、地表水环境:项目清洗废水后回用于施工营地抑尘或车辆清洗,不外排。

2、陆生生态:剥离表土堆放于施工区域内固定区域,做好覆盖,后期用于绿化覆盖;集电线路应合理选线;架空路线在修建塔基时,应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塔基修建完成后,恢复原状;严格按照项目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施工等。

4、大气环境:施工现场洒水,对施工现场的土堆、堆料采用密目网苫盖;冲洗出入工地的车辆。

5、固体废物:表土临时堆放并覆盖保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分类处置。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编号:2404-500116-04-01-61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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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江津龙华农光互补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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