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948M/2024-0087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2-18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8 |
发布日期: 2024-12-18 14:07:05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jiangji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jjqsthjjspk@163.com,电话:023-81222383。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42号,邮编:4022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江津龙华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
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 |
重庆能投江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天津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将光伏发电与农业种植有机结合,采用支架上发电,支架下种植的互补模式,提高了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率。本次评价内容包括光伏方阵和集电线路。项目建成后,平均每年可为电网提供电量34933.96万kWh。项目总投资116925.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 |
1、地表水环境:项目清洗废水后回用于施工营地抑尘或车辆清洗,不外排。 2、陆生生态:剥离表土堆放于施工区域内固定区域,做好覆盖,后期用于绿化覆盖;集电线路应合理选线;架空路线在修建塔基时,应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塔基修建完成后,恢复原状;严格按照项目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夜间施工等。 4、大气环境:施工现场洒水,对施工现场的土堆、堆料采用密目网苫盖;冲洗出入工地的车辆。 5、固体废物:表土临时堆放并覆盖保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分类处置。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编号:2404-500116-04-01-611988 |
/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