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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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948M/2024-0067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 发布日期 ] 2024-10-12

重庆越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市政围挡、栏杆等设施生产制造项目环评信息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0-12 10:00:23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jiangji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jjqsthjjspk@163.com,电话:023-81222383。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42号,邮编:4022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

市政围挡、栏杆等设施生产制造项目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

重庆越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科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租赁重庆信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已建厂房8740m2,将位于重庆德锦散热器制造有限公司2号厂房内(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的生产设施整体搬迁至租赁厂房,搬迁后生产工艺、生产产能等维持不变。项目建成后年产市政围挡50m2,栏杆、护栏、隔离网以及隔离栏杆50公里。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1、废气:喷塑工序产生的喷塑粉尘经“旋风自动回收装置+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15mDA001排气筒;喷塑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在喷塑固化烘道进出口顶部各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降温后通过干湿分离器处理,再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DA002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信达公司厂区西北侧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体废物:废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废品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定期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编号:2408-500116-04-01-938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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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1、市政围挡、栏杆等设施生产制造项目-报批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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