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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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948M/2024-006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0-10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笋溪河夹滩社区、复兴村段河道治理工程环评信息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0-10 15:54:04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jiangji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jjqsthjjspk@163.com,电话:023-81222383。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邮编:4022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笋溪河夹滩社区、复兴村段河道治理工程

江津区先锋镇夹滩社区和柏林镇复兴村

重庆市江津区振信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展吉生态环境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治理河道中心线总长11.78km,两段分别长度为8.23km和3.55km。工程由格宾镇脚、护坡挡墙、绿化护坡工程、护坡马道工程、景观节点工程、排洪支沟建筑物工程、便民人行桥工程及河道疏浚工程等组成。   其中,先锋镇夹滩社区段新建护岸护坡长10.392km,植物护坡防护34.55万m2,新建护坡马道8.62km,新建景观节点1处,防护排洪支沟4处,新建排洪涵6处,检修梯步18处,新建便民人行桥工程2座,疏浚长2.8km。柏林镇复兴村段新建护岸护坡长1.842km, 植物护坡防护2.98万m2,新建护坡马道1.41km,新建排洪支沟2处,排洪涵2处,检修梯步7处,新建便民人行桥工程1座,清淤疏浚长 3.55km。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具尾气、疏浚及淤泥干化臭气等。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密闭围挡,施工场地、施工作业区定期洒水降尘,施工场地设置车辆清洗设施,物料堆存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加强土石方的运输管理,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施工车辆须满足尾气达标排放要求;淤泥压滤场避开高温或大风天气作业,脱水后淤泥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活污水、基坑废水、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淤泥压滤废水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工区或道路洒水抑尘;设备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夹滩社区段淤泥压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作业场地洒水降尘,剩余部分运至先锋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或作为旱季灌溉用水;复兴村段淤泥压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作业场地洒水降尘及周边农作物灌溉,剩余部分运至复兴场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装载机、挖掘机、打夯机、空压机等施工机械。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振捣器等设备底部加装减振垫;合理安排施工次序,严格控制夜间施工作业;车辆运输线路避让声环境保护目标集中区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压滤后淤泥等。生活垃圾定期清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弃土石方运至先锋镇、柏林镇弃渣场处置;压滤后淤泥外运作为园林种植用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优化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案,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林草地植被恢复,优先选择乡土树种。减少夜间施工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邻近产卵场、越冬场施工区域设立重点保护鱼类的科普性宣传牌;涉水施工期避让岩原鲤等鱼类繁殖期(3月~6月)并选择枯水期施工(12月~1月),冬季涉水施工前对越冬鱼类采取驱鱼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水生生物的惊扰,利用阳滩电站库区开阔的水域设置面积约5000平方米的人工鱼巢,开展岩原鲤、厚颌鲂、中华倒刺鲃实施增殖放流,增殖放流苗种总数为5.25万尾,放流时限1年。严禁在三峡库区江津段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布设弃渣场、施工营地、材料堆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预留生态专项资金,定期开展水生生态监测,严格落实生境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1)优化施工布置。水源保护区内不得设置临时堆放场、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施工区域临河侧设置临时沙袋拦挡,防止物料向保护区内滚落。   (2)加强施工组织,施工场地下侧设置沙袋拦挡措施,避免物料滚落入河流;施工废水必须采取截留和收集等措施后沉淀回用;渣土禁止在保护区内堆放,需运至临时表土堆场集中堆放并及时外运,严禁向河流内排放。(3)严禁在陆域保护区内设置临时施工用油、储油设施,施工设备采用加油车定期送油。

(4)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立警示标牌和宣传牌,加强施工人员保护水源地宣传教育,环保意识学习,强化施工管理,严禁在水体清洗施工机具或丢弃垃圾废物等,避免生活垃圾随意丢弃而影响水源保护区水质。   (5)建设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供水车,与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及本项目涉及的夹滩水厂、麻柳堡平村水厂以及先锋水厂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配备必要的保护设备和设施。如特殊工作防护衣,防护镜、护耳器以降低工人受伤害程度;控制工人在恶劣环境中的暴露时间等。(2)重点加强对边坡等危险地段的检查,避免施工人员因技术问题或疏忽大意造成的伤亡事故;加强工人安全培训,制订应急防范措施,以便在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发生时降低损失。(3)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不得向河道倾倒废弃物、清洗设备、排放生产生活废水等,避免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造成影响。

(4)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场地内严禁设置临时储油设施,不在施工场地内进行机械大修,严禁在保护区内设置施工加油设施,并设置必要的污水截留和拦挡设施,配备隔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强化施工用油管理,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津发改审[2023]281号

项目代码:2304-500116-04-01-449872

开展


附件下载:

5、笋溪河夹滩社区、复兴村河段综合治理工程环评报告书(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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