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948M/2024-0066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10-10 | [ 发布日期 ] | 2024-10-10 |
发布日期: 2024-10-10 09:28:13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jiangji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jjqsthjjspk@163.com,电话:81222384。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邮编:4022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PVC复合树脂板生产项目 |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工业园 |
重庆远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恒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坤煌佳源产业园26栋的重庆秀瀛寰实业有限公司空置厂房,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约2000m2,厂房高度约13m,主要购置安装磨粉机、混料机、挤出机、成型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年产PVC复合树脂板2000t |
(1)地表水:地坪清洁废水经隔油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冷却废水一起排入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双福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后排入大溪河。 (2)大气环境:投料粉尘和磨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汇集至一根主管道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切割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3)声环境: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 (5)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规定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编号:2408-500116-04-05-63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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