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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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948M/2022-009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11-08 [ 发布日期 ] 2022-11-08

重庆市季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环保设备制造生产项目环评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 2022-11-08 14:13:52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jiangjin.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jjqsthjjspk@163.com,电话:8122383。通讯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邮编:40226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环保设备制造生产项目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

重庆市季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渝三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15395.43m2,总建筑面积9638.87m2。项目主要建设1条环保设备生产线,建成后年产400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品主要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标配设备)、气浮机、螺旋输送机、砂水分离器、回转式格栅除污机、刮泥机、搅拌机、滗水器等

(1)地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兰家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2)大气环境:喷漆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等离子切割生产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烟尘经可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5)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规定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立项(编号:2111-500116-04-05-864664



附件下载:

5、季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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