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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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948M/2023-001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2-28 17:36:4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贯彻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承担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3.承担污染防治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4.承担生态保护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5.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6.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7.监督、指导镇(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8.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隶属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参公事业单位内设机构5综合科、法制科、环境安全管理科、在线管理科、生态环境执法一、二、三、四大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9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8.8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5.07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98.8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683.7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5.0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77.1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2.2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8.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89万元,比2022年减少1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32万元,比2022年增加77.1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新进人员的工资增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3.57万元,比2022年减少92.2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等,主要用于用于环境执法、污染源在线平台、应急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3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2022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3.41万元,比上年减少14.07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3.5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万炳兰       联系方式:023-47569580


附件下载:

2023年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算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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