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948M/2023-001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2-28 17:30:0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⒉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⒊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⒋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⒌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⒍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⒎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8.负责环境质量监测,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9.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10.组织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示范创建。11.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江津区生态环境局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区环督办)自然生态保护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群众工作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18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80.1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89.98万元,主要是上级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180.1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9013.8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76.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63.7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80.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80.11万元,比2022年增加137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79万元,比2022年增加13.1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新进人员的工资增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8574.32万元,比2022年增加1363.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资金增加等,主要用于污染防治的大气、水体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2万元,2022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2022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2022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3.25万元,比上年减少20.1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574.3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万炳兰       联系方式:023-47569580


附件下载:

2023年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预算附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