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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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948M/2026-004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6-08-20 [ 发布日期 ] 2026-08-20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5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6-08-20 11:37:01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⒉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⒊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⒌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⒍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⒎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8.负责环境质量监测,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9.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10.组织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示范创建。11.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13.承担重庆市江津区辖区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排污申报监测、仲裁监测、应急监测;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下属事业单位2个: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区环督办)、自然生态保护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群众工作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5年度收入总计8155.72万元,支出总计8155.72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1630.6万元,减少16.66%,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2. 收入情况。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980.79万元,较上年减少1593.62万元,减少16.64%,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21.39万元,占比99.26%;其他收入59.4万元,占比0.74%。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74.92万元。
  3. 支出情况。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996.21万元,较上年减少1615.18万元,减少16.8%,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779.56万元,占比34.76%;项目支出5216.65万元,占比65.24%
  4. 结转结余情况。2025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9.51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减少15.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完成,使用项目经费支出,从而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921.39万元,支出总计7921.39万元。收支较上年减少1609.63万元,减少16.89%,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2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9.63万元,减少24.23%,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05.1万元,下降27.98 %,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2. 支出情况。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9.63万元,减少24.23%,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05.1万元,下降27.98 %,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3. 结转结余情况。2025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5.73万元,占比6.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37万元,增加18.95%,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基数,导致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55万元,占比2.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0.3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6431.18万元,占比89.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85.1万元,下降30.9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149.49万元,占比2.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5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年中退休人员和新进人员品叠后的基数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9.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58.3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救济金及生活补助等,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09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从而公用经费、工资福利等相应增支;二是调整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基数,费用增多。公用经费32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05万元,减少21.71%,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00万元,支出700万元,均与2024年度相比增加7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将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的污水处理运维费项目(污水处理厂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维费)调整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均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9万元,增加87.87%,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65万元,减少54.34%,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购置了一辆公车,而2025年未新增车辆;二是2025年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三)“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部门2025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9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经请示上级同意新购置了一辆车,而2025年未新增公务车辆,无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9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相关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8.99万元,增加

56.1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特种车辆(监测)预算,年中调整预算,追加专项资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1万元,下降6.05%,主要原因是强化了公务用车管理,有效地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内相关企业、单位、周边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6万元,减少75.98%,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从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1149人。人均接待费107.38元(含餐费、其他等费用),车均维护费3.1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5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减无增减变化。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3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减少13.36万元,减少96.18%,主要原因是减少各类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3万元,较上年减少45.57万元,下降21.01%,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51万元,下降6.81%,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和按要求调减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7.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4.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2.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2.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0.59%。主要用于江津区大气污染“一区一策”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即:江津区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点跟踪研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迁移、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平台、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入河排污口监管技术服务、江津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等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5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8项,涉及资金13694.9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我局认真开展了项目自评,按时保质完成了绩效自评工作,做到了应评尽评,自评结果准确、客观、真实、有效。现就部门整体绩效和1个一般性项目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5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整体自评

自评总分

(分)

95.36

项目主管

部门

财政归口科室

经建科

部门

联系人

陈凤

联系电话

13618329784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0730.49

17250.798

9121.39

其中:

财政拨款

10730.49

17016.47

9121.39

53.6

10.00

5.36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江津段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纳入国考的4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满足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区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8%以上,细颗粒物浓度满足考核要求。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在92%以上,土壤生态环境总体保持安全稳定,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步提高。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等约束性指标任务。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江津段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纳入国考的4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满足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区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5%以上,细颗粒物浓度满足考核要求。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在92%以上,土壤生态环境总体保持安全稳定,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步提高。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等约束性指标任务。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全年目标已完成: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江津段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纳入国考的4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满足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区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5%以上,细颗粒物浓度满足考核要求。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在92%以上,土壤生态环境总体保持安全稳定,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步提高。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等约束性指标任务。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党建工作任务完成率

%

95

100

5.26

100

10

10

生态环境宣传次数

10

10

0

100

10

10

饮用水源监测

4

4

0

100

10

10

完成总量减排任务

%

85

85

0

100

4

4

专家评审完成率

%

90

100

11.11

100

4

4

资产管理规范性

%

95

95

0

100

4

4

督查问题整改及时率

%

85

98.01

15.31

100

4

4

资金拨付及时率

%

85

85

0

100

4

4

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其他

定性

符合规定

1

0

100

10

10

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78

81.42

4.38

100

5

5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2

100

8.7

100

5

5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0

80

0

100

10

10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万元

20

20

0

100

10

10

采用保障金方式的政府采购占比情况

%

0

0

0

100

5

5

聘用人员控制情况

%

71

71

0

100

5

5














2025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平台

自评

总分

(分)

100

项目主管

部门

401-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财政归口科室

经建科

项目

联系人

苏袁

联系电话

13883352117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46.9

46.9

46.9

其中:

财政拨款

46.9

46.9

46.9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31个小(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及运维,实现重点区域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便于大气污染防治人员采取“对症下药”的措施,提前管控和有效抑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提高江津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效率。

通过35个小(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及运维,实现重点区域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便于大气污染防治人员采取“对症下药”的措施,提前管控和有效抑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提高江津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效率。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分)

说明

自动站运维个数

31

35

12.9

100

20

20

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

80

90.01

12.51

100

20

20

分析仪器质量保证完成率

%

95

100

5.26

100

20

20

PM2.5浓度

其他

42

29.8

29.05

100

10

10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其他

285

298

4.56

100

10

10

公众环境满意度

%

80

80

0

100

10

10















  1.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此事项。

  1.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项目全部完成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凤   联系电话:023-47559867

附件下载: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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