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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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948M/2025-003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 2025-08-21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8-21 10:18:42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⒉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⒊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⒌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⒍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⒎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8.负责环境质量监测,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9.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10.组织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示范创建。11.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4.承担重庆市江津区辖区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排污申报监测、仲裁监测、应急监测。

(二)机构设置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下属事业单位2个: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区环督办)、自然生态保护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群众工作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9574.41万元,支出总计9611.40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2009.94万元,增长26.56%,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增加。
  2. 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574.41万元,较上年增加3930.03万元,增长69.63%,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31.02万元,占比99.55%年初结转和结余211.91万元。
  3. 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611.40万元,较上年增加2258.85万元,增长30.72%,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777.51万元,占比28.9%;项目支出6833.9万元,占比71.1%
  4.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4.9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6.9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完成,项目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531.02万元,支出总计9531.02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2278.72万元,增长31.42%,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3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38.72万元,增长70.43%,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36.91万元,下降27.07%,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2. 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8.72万元,增长31.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36.91万元,下降27.07%,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
  3. 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3.89万元,占比0.1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5.18万元,占4.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11万元,增加17.76%,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导致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53.87万元,占1.6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8812.65万元,占92.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92.96万元,下降28.9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145.43万元,占1.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年中退休人员和新进人员品叠后的基数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7.2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救济金及生活补助等,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91万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整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公用经费410.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辆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万元,减少2.1%,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8.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24万元,增加87.87%,主要原因是2024年经请示上级新购置了一辆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33万元,增加76.97%,主要原因是2024年经请示上级新购置了一辆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用24.98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经请示上级新购置了一辆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经请示上级新购置了一辆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相关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4万元,下降9.34,主要原因是强化了公务用车管理,有效地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6.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内相关企业、单位、周边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和重庆市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9万元,增长86.55%,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和重庆市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682人,其中:人均接待费97.65元,车均购置费24.98万元,车均维护费3.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会议均在局会议室召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66万元,减少51.35%,主要原因是减少党员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87万元,较上年减少18.02万元,下降7.67%,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48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29%。主要用于采购江津区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点跟踪研究、大气精细化管控监测能力建设、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迁移。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6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8项,涉及资金6833.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我局认真开展了项目自评,按时保质完成了绩效自评工作,做到了应评尽评,自评结果准确、客观、真实、有效。现就部门整体绩效和1个一般性项目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整体自评

自评总分

(分)

91

项目主管

部门

财政归口科室

经建科

部门

联系人

雷璐

联系电话

15123161183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3067.93

9531.02

9531.02

其中:

财政拨款

13067.93

9531.02

9531.02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江津段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纳入国考的4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满足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在290天以上,细颗粒物浓度满足考核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步提高。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等约束性指标任务。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江津段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纳入国考的4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满足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区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8%以上,细颗粒物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土壤生态环境总体保持安全稳定,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步提高。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江津段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纳入国考的4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满足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区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4.15%,细颗粒物浓度36.1微克/立方米。土壤生态环境总体保持安全稳定,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稳步提高。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党建工作任务完成率

%

95

100

5.26

100

5

5

饮用水源监测

4

4

0

100

10

10

执法及应急监测次数

180

191

6.11

100

5

5

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定性

以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及真实性进行评价,存在一类问题扣2.5分,无问题得满分

1

0

100

10

10

督查问题整改时效率

%

85

100

17.65

100

10

10

完成总量减排任务

%

85

100

17.65

100

5

5

资金拔付及时率

%

85

100

17.65

100

5

5

PM2.5年平均浓度

其他

40

36.1

9.75

100

10

10

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78

84.15

7.88

100

10

10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0

85

6.25

100

10

10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万元

31

58.24

87.87

0

5

0

采用保障金方式的政府采购占比情况

定性

无保障金采购的,得满分;保障金采购占比≤10%的,按该项指标分值的90%计算得分;占比≥10%的,不得分。

4

100

0

5

0

聘用人员控制情况

20

18

10

100

10

10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仙草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自评

总分

(分)

100

项目主管

部门

401-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财政归口科室

经建科

项目

联系人

李俊成

联系电话

17815271437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0

1550.00

1550.00

其中:

财政拨款

0

1550.00

1550.00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实施完成河道生态基质处理、水下森林构建、河滨植物生态构建、滩涂湿地四大项工程,达到削减污染物绩效 。

已实施完成河道生态基质处理、水下森林构建、河滨植物生态构建、滩涂湿地四大项工程,达到削减污染物绩效 。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河滨植物生态构建

平方米

25000

25182

0.73

100

10

10

河道生态基质处理

立方米

30000

30938

3.13

100

10

10

生态浮岛

平方米

3900

3983

2.13

100

5

5

生态净化湿地

平方米

7000

7705

10.07

100

5

5

水下深林构建

平方米

26000

26031

0.12

100

5

5

新建滩涂湿地

平方米

2300

2321

0.91

100

5

5

验收合格率

%

100

100

0

100

20

20

削减污染物

50

57.25

14.5

100

20

20

公众满意度

%

80

90

12.5

100

10

10















  1.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此事项。

  1.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项目全部完成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炳兰   联系电话:023-4756958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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