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12948M/2025-003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1 |
发布日期: 2025-08-21 10:13:42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⒉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⒊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⒋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⒌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⒍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⒎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8.负责环境质量监测,统一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9.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10.组织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示范创建。11.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区环督办)、自然生态保护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群众工作科。
二、单位决算情况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06.55万元,支出总计6806.55万元。收支较上年增加2306.51万元,增长51.26%,主要原因为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1)教育支出2.4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相对较好。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6.15万元,占1.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6万元,增加6.96%,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2022-2023年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健康休养费。
(3)卫生健康支出33.64万元,占0.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增了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支出6641.45万元,占97.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25.05万元,下降35.31%,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32.91万元,占0.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18%,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8.1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救济金及生活补助等,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万元,增长0.49%,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整基本工资。公用经费82.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辆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1万元,减少16.85%,主要原因是2024年压缩公用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万元,增加28.57%,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和重庆市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4万元,增加12.78%,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和重庆市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相关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9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车辆管控加强导致运维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内相关企业、单位、周边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和重庆市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3万元,增长115.49%,主要原因是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和重庆市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450人。人均接待费98.46元,车均维护费3.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
2024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全部会议均在单位会议室进行。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05万元,下降46.07%,主要原因是减少党员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94万元,较上年减少16.81万元,下降16.85%,主要原因是2024年压缩了运行经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35万元,下降7.11%,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XX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92%。主要用于采购江津区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点跟踪研究、大气精细化管控监测能力建设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对全年共42个项目全部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293.9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我单位认真开展了项目自评,按时保质完成了绩效自评工作,做到了应评尽评,自评结果准确、客观、真实、有效。现就其中一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仙草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
项目主管 部门 |
401-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财政归口科室 |
经建科 |
项目 联系人 |
李俊成 |
联系电话 |
17815271437 | ||||||
年度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0 |
1550.00 |
1550.00 |
|
|
| ||||||||
其中: 财政拨款 |
0 |
1550.00 |
1550.00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实施完成河道生态基质处理、水下森林构建、河滨植物生态构建、滩涂湿地四大项工程,达到削减污染物绩效 。 |
已实施完成河道生态基质处理、水下森林构建、河滨植物生态构建、滩涂湿地四大项工程,达到削减污染物绩效 。 |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说明 | ||||
河滨植物生态构建 |
平方米 |
≥ |
25000 |
25182 |
0.73 |
100 |
10 |
10 |
| ||||
河道生态基质处理 |
立方米 |
≥ |
30000 |
30938 |
3.13 |
100 |
10 |
10 |
| ||||
生态浮岛 |
平方米 |
≥ |
3900 |
3983 |
2.13 |
100 |
5 |
5 |
| ||||
生态净化湿地 |
平方米 |
≥ |
7000 |
7705 |
10.07 |
100 |
5 |
5 |
| ||||
水下深林构建 |
平方米 |
≥ |
26000 |
26031 |
0.12 |
100 |
5 |
5 |
| ||||
新建滩涂湿地 |
平方米 |
≥ |
2300 |
2321 |
0.91 |
100 |
5 |
5 |
| ||||
验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
削减污染物 |
吨 |
≥ |
50 |
57.25 |
14.5 |
100 |
20 |
20 |
| ||||
公众满意度 |
% |
≥ |
80 |
90 |
12.5 |
100 |
10 |
10 |
| ||||
本单位无此事项。
本单位项目全部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事项。
六、专业名词解释
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示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炳兰 联系电话:023-4756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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