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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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948M/2021-006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8-25 [ 发布日期 ] 2021-08-25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8-25 17:39:2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问题;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生态环境监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科技、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应急、安全、稳定等相关工作职责;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7个职能科室,2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3,988.18万元,支出总计13,988.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8.13万元、 增长40.2%,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纳入局本级统一核算导致本年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0,30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3.10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纳入统一核算,本年实施项目增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27.02万元,占98.3%;其他收入174.73万元,占1.7%。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686.4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9,684.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8.29万元,增长57.3%,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纳入统一核算,本年实施项目增多。其中:基本支出 2,345.97万元,占24.2%;项目支出7,338.92万元,占75.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30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9.84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因下达时间较晚导致本年未实施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712.6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35.68万 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纳入统一核算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2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1.42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纳入局本级统一核算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3,446.32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85.66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6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7.30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纳入统一核算导致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80.16万 元,增长44.6%。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新增项目实施。。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5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3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导致项目本年未实施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2.0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6.09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2万 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12.74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9,193.76万元,占9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1.56万 元,增长48.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96.24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11万 元,下降3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5.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1.57万 元,增长115.6%,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纳入统一核算导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救济金及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4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07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纳入统一核算导致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辆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0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得到了有效控制。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86万 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纳入统一核算导致公务车车辆增多,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8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因公出行、相关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6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强化了公务用车管理,有效地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02万元,增长79.7%,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统一核算导致公务车辆增多,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3.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区内相关企业、单位、周边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4万元,下降51.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5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得到有效控制。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453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2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7.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07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会议次数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3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8万元,增长81.2%,主要原因是更加注重专业技术能力提升,最终导致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8.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9.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9.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6.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175.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2%。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采购、规划服务、评估服务、调研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4项,涉及资金7887.2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江津区大气污染防治“五全”监管体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7万元,执行数为4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实现城区空气优良天数311天,PM2.5年均浓度38微度/立方米,未出现重污染天气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

名称 

江津区大气污染防治“五全”监管体系

自评总分(分)

100

主管部门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实施单位

重庆美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勇建

联系电话

15923938863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分)

总量

437

总量

437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437

其中:财政资金

437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自动监测,提前预警,追根溯源,靶向治污”。通过预警平台和手机APP,实现能公开信息则实时公开,便于大气污染防治人员采取“对症下药”的措施,提前管控和有效抑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建成一套结构合理、功能齐全、信息通畅的大气污染智能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全区大气环境的全方位监控,提高江津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效率。实现城区空气优良天数300天,PM2.5年均浓度40微度/立方米,不出现重污染天气。

严格按合同和招标文件进行资金拨付,按监测数据捕获率、分析仪器质量保证完成率、异常情况处理率等对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进行监管。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实现城区空气优良天数311天,PM2.5年均浓度38微度/立方米,未出现重污染天气。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自动站运维个数

31

31

100

20

20


质量指标

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

%

≥80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分析仪器质量保证完成率

%

≥95

100

100

10

10


资金拨付及时率

%

≥95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区空气优良天数

≥300

311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主管部门满意度

%

≥90%

100

100

10

10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56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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