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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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MB1512948M/2025-006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12-10 [ 发布日期 ] 2025-12-10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

发布日期: 2025-12-10 18:20:30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修订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职责明确、预警规范、反应快速、处置科学”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各科室、直属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及时有效控制、减缓、处置、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江津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对应本行政区的突发环境事件。核与辐射、重污染天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江津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重庆市江津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长江三峡库区江津流域发生的水上溢油事件和船舶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按照《长江三峡库区江津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防应结合,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救援、专家支持,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等原则。

1.5预案衔接

本预案向上衔接《重庆市江津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下衔接镇街、工业园区及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衔接关系详见图1.1

1.1 应急预案体系衔接关系

1.6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及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事件级别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则8.1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日常状态下,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支队环境安全管理科,主要负责本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应急演练、辖区环境应急响应处置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事故状态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自动转换为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应急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局长任指挥长,分管局领导任副指挥长。局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应急调查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六个应急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见附则8.2

局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执行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的指令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决定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级别调整和应急状态的解除;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提出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建议及控制污染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授权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制订污染物处置方案,指挥调度江津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及物资、装备开展现场污染处置;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并向已经或者可能受到影响的相邻行政区或上下游(左右岸)的生态环境部门通报事件信息;牵头或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件原因,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根据职责权限发布或协助发布应急处置信息。各工作组的职责见附则8.2

2.1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应急组织体系图

2.2成员单位及职责

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办公室(区环督办)、自然生态保护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群众工作科、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调度全局应急处置工作,并按程序及时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报告,争取上级部门支援,及时消除环境污染影响,确保辖区环境安全。成员单位职责见附则8.3

3预防和预警

3.1预防

3.1.1风险防范

局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工作,根据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并做好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备案;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应急队伍和设施设备、物资器材,并定期检测、维护有关报警装置、应急设施设备,及时排查整改环境安全隐患,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平台上进行风险信息登记,实现风险信息动态化管理。

3.1.2预警监测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群众工作科等负有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排放监测和网络舆情监测职责的成员单位,要通过各类监测技术手段,加强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通报办公室(区环督办)、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3.2预警

3.2.1信息收集

办公室(区环督办)要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值班人员接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下级报告、相关部门通报等突发环境事件报警后,应详细询问和准确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数量、程度、接警人、现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通报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急值班人员。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急值班人员接到相关信息通报后,立即向应急值班领导报告。

3.2.2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蓝色预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致使生态破坏、少量人员中毒伤亡的。

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对长江干流可能造成污染,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致使较大生态破坏、较多人员中毒伤亡的。

橙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范围,致使生态破坏严重、众多人员中毒伤亡的。

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范围,致使重大生态破坏、重大人员中毒伤亡的。

预警级别标准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3信息研判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急值班人员立即对获取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研判与确认。对不能准确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必须立即指令事发地镇街、园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场核实,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同时要求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20分钟内如实报告现场情况,并及时通知应急监测人员到达现场实施监测。

对未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值班人员可直接解除警报,按照一般投诉处理。对初判为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当日应急值班领导报告,并提出启动相应级别预警的建议;同时按程序报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

3.2.4预警发布

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由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发布,授权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经指挥长签署后由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规定发布。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可以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3.2.5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局应急指挥部应启动以下预警行动:

1)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指挥长确定副指挥长,根据需要确立局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组长。

2)发布预警公告。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指令综合协调组通知各组成员单位、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准备。指示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3)综合协调组按照环境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调度事发地镇街、园区管委会或责任单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监测、先期处置,督促事发地镇街、园区管委会或责任单位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污染事件的发生,并报告污染情况。

4)综合协调组将应急接警、甄别、预案启动情况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中登记,并会同后勤保障组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落实应急保障工作。

5)综合协调组会同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研判,预估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如情况紧急,综合协调组会同应急处置组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建议和防止事态扩大、控制污染蔓延、舆论引导的建议。

6)可能涉及跨行政区污染的,综合协调组会同应急调查组向已经或者可能受到影响的相邻或上下游(左右岸)行政区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情况。

3.2.6预警调整和解除

发布预警信息后,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或者报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调整预警级别,及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按有关规定宣布或者报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宣布解除预警。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级、级、级、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级、级应急响应,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级、级应急响应,由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应对工作。

综合协调组应当根据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和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当江津区应急组织机构无法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联系上级有关部门、外部救援单位等请求救援。涉及跨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需要涉及区域的应急指挥部协同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

4.2响应措施

响应启动后,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立即发出指令,调集各工作组出警并做好指挥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现场调查、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后勤保障等工作。

级、级响应时,在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下开展工作;III级、IV级响应时,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在10分钟内发出出警指令,由综合协调组将各工作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分发到各组组长。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应急调查组自接到出警指令20分钟内,必须完成应急物资设备、执法取证设备、通讯保障设备等准备工作并出警;应急监测组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应急监测及应急防护设备等准备工作并出警。后勤保障组根据其他工作组的需求协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和现场保障工作。

4.2.1指挥协调

综合协调组分为前方指挥小组和后方调度小组,两个小组应按照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的指令协同开展工作,两个小组的组长及成员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现场指定。

前方指挥小组:

1)到达现场后,立即与事发地镇街、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取得联系,参与部门联席会议和指挥协调工作,向事发地镇街、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污染防控的建议。

2)收集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制订现场指挥调度方案,通过现场工作会议等方式调度相关处置工作。

3)向局应急指挥部其他工作组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传达领导指示、镇街(园区)现场处置指挥部指令,通报生态环境部门污染处置情况。

4)检查、巡视、督促局应急指挥部其他工作组工作情况,收集污染处置和指挥调度情况,与后方调度小组协同指挥调度工作,并将应急指挥调度情况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置态势中登记。

5)编写指挥调度工作日志,于每日15:00前书面报综合协调组。

后方调度小组:

1)根据前方指挥小组相关要求调度后勤保障组做好物资、队伍、设备、车辆、经费等保障工作。

2)按规定做好应急处置快报报送和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3)及时向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汇报现场处置情况,向前方指挥小组传达领导指示,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区县的生态环境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4)协调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5)将应急指挥调度情况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置态势中登记;编写指挥调度工作日志,于每日15:00前书面报综合协调组。

4.2.2污染处置

应急处置组根据现场情况,结合综合协调组的相关要求组织、指导开展如下污染控制、消除工作。

1)督促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和控制厂(场)内有毒有害物料的泄漏,防止泄漏物料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立即做好消防废水、废液等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

2)开展现场踏勘,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组织专家会商,制订污染处置方案。

3)调集、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救援队伍、企业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等污染处置方法,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可以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限制生产、停产等临时性应急措施,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4)巡查、收集现场处置情况,评估污染处置效果,并根据污染态势及时调整处置方案;每2小时向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和应急监测组报告相关情况;将应急处置情况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置态势中登记。

5)编写污染处置快报和工作日志,每日15:00前书面报综合协调组和应急监测组。

4.2.3应急监测

应急监测组根据现场情况,结合综合协调组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应急监测工作。

1)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家会商,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结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明确大气、水体、土壤监测方法、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确定污染范围和程度,掌握污染态势,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扩散途径和范围,实时调整监测方案。

3)及时收集环境监测数据和水文、气象等其他相关数据,对照环境标准进行污染动态预测预警,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每2小时或根据调度指令要求及时向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和应急调查组报告相关情况。

4)根据需要协调市局或相关区县监测力量增援,必要时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源参与应急监测耗材储备、设备维护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5)涉嫌刑事违法行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留存相关监测样品以备后续调查。

6)将应急监测情况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的“大气监测布点”“水监测布点”中登记;编写应急监测快报和工作日志,每日15:00前书面报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和应急调查组。

4.2.4现场调查

应急调查组根据现场情况,结合综合协调组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调查工作。

1)查明涉事单位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情况;如遇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不明,会同有关部门对污染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

2)查明污染物种类、数量和可能进入外环境的通道。

3)查明污染发生原因,做好调查笔录,涉嫌刑事违法行为的,根据相关规定通报并会同公安部门及时锁定相关证据。

4)每2小时或根据调度指令要求及时向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和应急监测组报告相关情况,将现场调查情况放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应急处置中共享。编写现场调查快报和工作日志,每日15:00前书面报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和应急监测组。

4.2.5信息报告与通报

综合协调组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收集、整理、汇总企业、局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各类综合环境应急处置快报,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报送信息以及对相关部门通报,涉及长江和长江一级支流的水环境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及时通过生态环境部应急平台进行报告。

除对外报告、通报外,综合协调组还应编写工作日志,并将各类信息报告和通报抄送指挥长、副指挥长和综合协调组。

1)报送程序和途径

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向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报告;如有特殊要求,按要求报告。

2)报送时间

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三类,时间要求分别为:

初报: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可能(已经)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可能造成国际影响的,3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1小时内书面报告。对初判为一般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2小时内向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报告。

续报:原则上每天不少于1次,并于16:00前分级别报送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终报: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分级别报送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报出的所有文件要放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的“应急处置”中共享。

3)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初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监测数据、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况,并附应急监测快报、监测点位分布图、污染分布及变化趋势图等资料。

终报内容主要包括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4.2.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新闻宣传组结合局应急指挥部或综合协调组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各工作组应急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发表意见、接受采访、发布信息、提供资料。

1)提出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的建议,经指挥长审批后按照工作程序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或授权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事件有关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损害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2)对接区委网信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舆情监测、收集、研判、报告和引导工作,针对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种疑问、谣言、传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澄清事实。

3)每日17:00前将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情况通报综合协调组。

4.2.7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组根据现场情况,结合综合协调组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后勤保障工作。

1)与各工作组密切衔接,及时调配救援队伍、应急物资、仪器设备、应急车辆参与应急工作,协调指挥大厅、指挥车、单兵应急平台、通讯、网络和电力保障。

2)协调应急工作经费。

3)为应急工作人员提供生活服务保障。

4)编写工作日志,每日15:00前将工作情况通报其他各工作组。

5)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对口的重要部门和领导提供接待服务。

4.3响应终止

4.3.1响应终止条件

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条件已经排除,事态得到妥善控制,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造成的环境危害基本消除,应当终止响应。

4.3.2响应终止程序

经综合协调组会同现场处置组评估,当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达到响应终止条件时,综合协调组提出响应终止的建议,经指挥长审批同意后报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批准。响应终止建议获批后,综合协调组向其他工作组发布响应终止指令。

5后期工作

5.1后期防控

响应终止后,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根据需要实施跟踪监测,督促肇事单位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评估,防止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5.2调查评估

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调查组在响应终止后30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和调查报告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

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调查组在响应终止后30日内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和调查报告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情况特别复杂的,可报请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延期。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调查组协助市生态环境局或市政府调查组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和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组织开展评估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在报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主要评估内容和方法、评估结论和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结果等内容。公开方式主要包括江津区管理委员会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和政务新媒体等。

5.3善后处置

应急调查组协助事发地镇街、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理赔等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督促涉事单位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评估。

5.4总结归档

调查评估结束后,其他各工作组配合完成相关文字、影视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评估预案响应、处置效果、事件影响等情况,形成应急工作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归档。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汇总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总结事件经验教训,对事件过程、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并根据要求分别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

归档后,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相关单位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中补齐本案件所有登记,办结案件。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保障

以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为基础,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依托企业专业救援队伍组建环境江津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并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为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评估污染损害、开展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可调用的应急队伍企业有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顺储运有限公司,社会化救援队伍有逆风救援队,可调用的应急保障企业有重庆龙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正源国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重庆伟世鑫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霏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调用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队伍有重庆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2物资装备保障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要加强环境应急监测仪器、防护设备、物资器材、车辆船舶、通讯装备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储备,保障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存储、调拨、供给;加强对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的日常动态管理,确保应急处置物资能随时调用。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可调用装备和物资企业有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顺储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鹏穗商贸有限公司。

6.3应急技术保障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托“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重点风险源、环境敏感点和应急物资储备信息,以及各类污染物处置方法、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方案等信息。

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加强风险物质监测技术、监测设备的储备工作,提升应急快速分析能力。

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依托市生态环境局的技术支持,开展适合辖区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应急处置技术储备,掌握应对方案,为污染物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6.4应急通信保障

局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保障通讯器材随时处于正常状态。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值班人员、成员单位负责人电话及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6.5应急资金保障

将环境应急经费纳入常年经费预算,建立应急专项资金,落实应急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队伍建设、物资储备、演练培训等专项经费。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用设备和应急救援工作必需之经费。

7宣传培训演练及预案管理

7.1宣传教育

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印刷品、“两微一端”等媒体,向公众大力宣传环境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应急防范、处理、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7.2技能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专业人才;加强对重点风险源和重要风险防范设施等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使其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要求,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和应急监测能力水平。做好实施应急预案各项准备。

7.3预案演练

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7.4应急预案管理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各部门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作,及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修订和完善,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8附则

8.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8.1.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城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8.1.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8.1.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区县行政区域较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8.1.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县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条件的突发环境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环境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局领导

成员: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调度全局应急处置工作,并按程序及时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报告,争取上级部门支援,及时消除环境污染影响,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各小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区环督办)

成员单位:自然生态保护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群众工作科、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行使局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职责,按照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的指令,对监测预警、污染处置、事故调查、信息报送、信息通报、信息发布等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落实。

2.应急处置组

牵头单位: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成员单位: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科。

主要职责: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家会商,制订处置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救援队伍切断污染源,收集、转移、处置污染物,协助人员疏散安置工作,编写处置快报报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和应急调查组。

3.应急调查组

牵头单位: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成员单位:自然生态保护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群众工作科、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赔偿、追责等工作;编写事故调查信息报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和应急监测组。

4.应急监测组

牵头单位: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责: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家会商,制订监测方案,实施应急监测,进行污染动态预测预警,提出应急处置建议,编写监测快报报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和应急调查组。

5.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成员单位: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物资、救援队伍、仪器设备、应急车辆调配和应急工作经费、应急通讯及电力保障工作,为参加应急处置的工作人员提供生活服务保障。

6.新闻宣传组

牵头单位:群众工作科

成员单位: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跟踪事件进展,收集、整理、编写、审核、报送事件有关信息资料;开展舆情监测,按职责权限组织宣传报道、对外发布信息,妥善引导舆论。

8.3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办公室(区环督办)、自然生态保护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群众工作科、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办公室(区环督办):负责履行环境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局政务值班安排,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后方协调及信息审核报送工作;按预算管理要求指导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经费管理;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后勤生活服务、车辆保障及有关接待服务等工作;统筹协调各科室单位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科(法制科):按规定参与涉及自然保护地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参与因畜禽养殖、渔业养殖、农业种植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污染控制的对策和技术方案;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生态损害赔偿。

群众工作科: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舆情收集、分析和信息发布,向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委网信办报告舆情及事件处置情况,协调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和舆论引导事宜,发布新闻稿件。

行政审批科: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及设施建设的意见、建议;负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相关单位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参与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协助开展由建设项目验收期间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牵头负责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综合性工作。

水生态环境科:参与突发水环境事件调查;参与制定突发水环境事件污染控制的对策和技术方案;协助提供事故责任单位水污染治理设施的相关技术资料,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影响的饮用水源地的相关资料。

大气环境科:负责空气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参与突发大气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协助组织提出突发大气环境事件污染控制的对策和技术方案;协助提供事故责任单位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相关技术资料。

土壤生态环境科:参与涉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制定污染控制的对策和技术方案,对受污染的土壤提出处置意见建议,并督促事故责任单位进行处置和验收;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协调处置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中的危险废物,协助提供造成突发环境事件企业的固体废物转移许可、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资料;负责为土壤、地下水、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监管、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参与指导有关单位、专业救援队伍对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及的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开展危险废物认定,参与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当事人双方的污染纠纷赔偿事宜。

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环境应急及预警监测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督促指导江津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做好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应急监测,负责辖区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提供污染突发事件处置技术,组织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演练等;接受局应急指挥部应急调度,负责应急监测的值守工作、预案启动、指挥调度、现场监测、趋势预测及信息报送,并提供监测报告和对策建议;协助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筹开展除核与辐射、重污染天气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值守、受理接警、预案启动、指挥调度、污染处置及信息报送工作,统筹协调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及跨区县行政区域的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置、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和责任追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资金及物资安排意见;负责调度江津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应急专家、应急救援队开展现场应急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8.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并解释。

8.5颁布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津环发〔202246号)同时废止。


附件

附件1: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附件2: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图

附件3: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指挥部通讯录

附件4: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应急物资清单

附件5:江津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点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附件6:江津区社会化环境应急队伍保障企业名单

附件7:江津区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

附件8:江津区环境应急专家库名单及联系方式

附件9:江津区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直属国有企业联系方式

附件10:江津区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


附件1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附件2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图


附件3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指挥部通讯录

指挥部职务

职务

姓名

单位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指挥长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松漾

47533988

15922586686

副指挥长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冀川

47540840

13883285488

副指挥长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47540841

15923267766

副指挥长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沿利

47522662

15823255202

副指挥长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47568248

15923077188

副指挥长

区生态环境局监测站站长

47559850

18716256688

成员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邹伯英

47522922

13983065678

成员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李锡泉

47522457

18323810034

成员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焦连勇

47522457

13508354259

成员

办公室负责人

47522457

15923303704

成员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杨鑫雨

47549639

13996318586

成员

水生态环境科负责人

李俊成

47212461

17815271437

成员

大气环境科负责人

47536996

13883352117

成员

土壤生态环境科负责人

曹生宪

47569205

13983227921

成员

自然生态科负责人

47559890

18223467825

成员

群众工作科负责人

47547907

15923612368

成员

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施前伟

47555757

19923325299


附件4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应急物资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放置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转盘收油机

易路发ZS30

1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2

单相不锈钢切割污水电泵

格威特65GNWQD25-15-2.2

2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3

防爆输转泵

三江XHB65

2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4

刷式收油机

三江SZS-5

2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5

真空式收油机

三江SZK-10

2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6

抽水泵

创能WP-20DHI

2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7

防爆对讲机

XiR P6620i UHF

5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8

柴油发电机

MDE7800EI

2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9

抛投器

定制

2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10

PVC浮子固体式WGV-900型围油栏

WGV900

75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11

防护手套

22-1608

50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12

活性炭口罩

定制

120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13

硅胶防毒全面罩(滤毒罐)

WILLSUN

5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14

空气呼吸器

X-F-20

5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15

急救箱

定制

3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16

手提式防爆探照灯

BJQ6070C

10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17

全自动照明装置

隆发LF6110D

1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18

活性炭

宏程柱状

3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19

凝油剂

海洋环保NHQ-1

40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20

溢油分散剂

富肯-3

40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21

重金属捕捉(集)剂

君联J-306

40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22

集污袋

申江BM-1000L

2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23

吸油拖栏

泰洋XTL-220Y

83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24

吸油毡

泰洋pp-2

15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25

轻便型储油罐

泰洋QG-10

2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26

浮动油囊

泰洋FN-10

1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27

船外机(与橡皮艇配套)

百胜T20BML

2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28

橡皮艇

麦特熊定制

2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29

便携式pH

雷磁PHBJ-260F

3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30

防爆对讲机(江津)

双源PTX760

1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31

应急照明设备

海洋王T5180

1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32

医用急救箱

海氏海诺

8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33

应急现场工作服

牧格

10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34

液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雷克兰ICT450

2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35

单滤盒半面罩呼吸器

/

5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36

皮鞋

07作战靴

5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37

过滤式防毒面具

TF-6D

6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38

防爆对讲机(江津)

/

4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39

应急照相器材

/

1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40

应急供电、照明设备

/

1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41

辐射报警装置

/

3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42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2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43

易燃易爆气体报警装置

/

2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44

应急现场工作服

/

5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45

液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或粉尘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

3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46

气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

7

应急物资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47

应急指挥车

依维柯

1

生态环境局车库

施前伟

19923325299

注:区生态环境局可调用装备和物资企业有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顺储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油料供销分公司江津油库、重庆鹏穗商贸有限公司。


附件5

江津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点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放置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活性炭

15

广兴镇人民政府

贺荣飞

023-47698030

2

吸油毡

30

3

LED可充式手提灯

2

4

活性炭

21

朱杨镇人民政府

曾红春

023-47381010

5

吸油毡

16

6

围油栏

15

7

消油剂

1

8

发电机

2

9

活性炭

15

油溪镇人民政府

苏柳存

023-47881011

10

围油栏

30

11

活性炭

10

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

023-47856506

12

吸油毡

31

13

围油栏

1

14

消油剂

2

15

强光手电

1

16

潜水泵

1

17

活性炭

15

双福街道

廖流灿

023-47845991

18

吸油毡

4

19

围油栏

1

20

消油剂

1

21

强光手电

1

22

活性炭

14

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

023-47609777

23

吸油毡

4

24

消油剂

1

25

强光手电

1

26

防毒面罩

2

27

对讲机

2

28

活性炭

19

白沙工业园发展中心

向七祥

023-47338068

29

吸油毡

1

30

围油栏

2


附件6

江津区社会化环境应急队伍保障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沈文杰

15922946428

可调用的应急队伍企业

2

重庆江顺储运有限公司

张成杰

13436148699

3

逆风救援队

王德利

18696609366

社会化救援队伍

4

重庆龙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李远涛

13650521126

可调用的应急保障企业

5

重庆正源国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董卫红

18623158318

6

重庆伟世鑫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5213231698

7

重庆霏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计有清

19112756195

8

重庆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陈文强

13320288811

可调用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队伍

9

三一重工有限公司

张凤英

18523204215

可保障挖掘机的企业

10

重庆华新地维水泥有限公司

崔保信

15823579397

可保障挖掘机的企业

11

广州双桥(重庆)有限公司

18983660800

可保障罐车的企业

12

益海嘉里(重庆)粮油有限公司

谢治祥

13618248929

可保障罐车的企业


附件7

江津区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

序号

救援队伍名称

常驻地址

队伍人员数量

擅长服务专长

配备装备物资名称及数量

曾参与救援经历简介

是否具备跨省救援能力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重庆市应急救援第六大队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

15

危化品领域

手提式8公斤ABC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共计642具)、空气呼吸器(10套)、可燃气体报警主机(1台)

测温仪表(20个)、卧式泡沫储罐(1台)、消防水池(1个)、捆绑式堵漏袋(2套)、便捷式气体检测器(1台)、重型防化服(2套)、浮艇泵(1套)、空气呼吸充气泵(1台)、移动消防炮(2套)、红外线探测仪(1套)、空气呼吸器充气箱(1台)、东风消防泡沫车(1辆)、干粉泡沫消防联用车(1辆)、东风牌水炮车(1辆)、消防铲、安全带、防毒口罩、防酸碱手套、护目镜等若干

沈文杰

15922946428

2

危化救援队

重庆市江津区朱杨镇

30

危化品领域

固体浮子式PVC围油栏:380米、转盘式收油机2套:25m³/小时、吸油毡(毯)、吸油材料:0.5吨、浮油回收船:1艘、正压式空气呼吸器:12套、一级化学防护服:14套、汽油发电机:1台、应急回收泵:1台、防爆泛光灯:2台、防化靴:6双、便携式静电报警仪:2台、静电接地夹:3套、铁氟龙软管:10根、移动式排烟机:1台、复合式气体检测仪:2台、木制堵漏器:2套、救援三脚架:1架、消防水幕水带:5盘、防毒面具、防护眼镜、防化手套、耐油橡胶手套、防爆电筒:若干、警戒带:6盘、路锥:10个、反光背心:20

1.2010年:中梁山华铁公司二甲苯燃烧事故。

2.2010年:德感工业园二甲苯汽车翻车事故。

3.2012年:德感工业园二氯乙烷汽车翻车事故。

4.2017年:永川港桥工业园区域高速公路乙二醇汽车翻车事故。

5.2018年:朱松路汽油汽车翻车事故。

6.2020年:綦河油品泄漏事故。

张成杰

13436148699


附件8

江津区环境应急专家库名单及联系方式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称/职务

单位

熟悉专业

联系电话

1

曹照勋

高级工程师

/

污水治理、应急处置

13647626971

2

教授

重庆工商大学

化学、环境

15086786892

3

副部长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境工程

18008377690

4

副总工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科研监测

13983889369

5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退休)

境影响风评、环境治理

15902355626

6

黄力武

高级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技术服务

13060218506

7

乐建明

高级安全、环保工程师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公司川东钻探公司

健康、安全、环保(HSE

13883287348

8

李昌杰

教授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咨询服务

13752884815

9

庞家胜

高级工程师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境工程

13002349017

10

伍安云

高级工程师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鉴定、环境应急管理

13883784847

11

高级工程师

重庆浩立环境影响安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安评、环境风险鉴定、竣工环保验收、土壤风险鉴定与修复

13883889931

12

杨延梅

系主任、市环境科学学会副秘书长

重庆交通大学

环境工程、市政工程

13350338969

13

杨志敏

教授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

13638310332

14

高级工程师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安评

13983050995

15

钟成华

教授

重庆工商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13808388222

16

周富春

副教授

重庆交通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13012333293

17

副总工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化工

13896139262

18

教授

重庆交通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18983085122

19

唐尚坚

副教授

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境保护

13220222618

20

高级工程师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科学与工程

15826192168

21

王金霞

副教授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自然生态学

13228685451

22

张成杰

安环部部长

重庆江顺储运有限责任公司

化工、消防、油气储运安全

13436148699

23

沈文杰

安环部副部长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油漆废水处理及应急管理、环保管理

15922946428

24

王成禹

副总经理

重庆龙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固危废处置

15002369265


附件9

江津区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直属国有企业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联系电话

1

区委办公室

023-47521491

2

区政府办公室

023-47521321

3

区生态环境局

023-47522457

4

区应急管理局

023-47530530

5

区交通运输委

023-47521226

6

区公安局

023-47524460

7

区住房城乡建委

023-47522747

8

区委网信办

023-47570593

9

区发展改革委

023-47521221

10

区财政局

023-47521606

11

区经济信息委

023-47522601

12

区农业农村委

023-47521247

13

区商务委

023-47550058

14

区民政局

023-47521028

15

区卫生健康委

023-47562859

16

区林业局

023-47512508

17

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023-47519300

18

区城市管理局

023-47532741

19

区水利局

023-47521178

20

江津海事处

023-47521370

21

国网重庆江津供电公司

023-47589009

22

重庆江津天然气公司

023-47523296

23

江津气象局

023-47571038

24

江津消防救援支队

023-61065119

25

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023-47522801

26

几江街道

023-47212900

27

鼎山街道

023-47539300

28

圣泉街道

023-47838232

29

德感街道

023-47833100

30

双福街道

023-47845991

31

支坪镇

023-47621011

32

白沙镇

023-47331592

33

珞璜镇

023-47601010

34

石蟆镇

023-47391010

35

李市镇

023-47711013

36

油溪镇

023-47881011

37

先锋镇

023-47611011

38

蔡家镇

023-61069003

39

柏林镇

023-4771010

40

西湖镇

023-47656031

41

石门镇

023-47371011

42

永兴镇

023-47361010

43

龙华镇

023-47861011

44

吴滩镇

023-47891010

45

贾嗣镇

023-47651011

46

杜市镇

023-47691010

47

朱杨镇

023-47381010

48

慈云镇

023-47714320

49

中山镇

023-47768922

50

嘉平镇

023-61060711

51

夏坝镇

023-47659868

52

广兴镇

023-47698030

53

塘河镇

023-47346106

54

四屏镇

023-47668121

55

四面山镇

023-47666199

56

四面山管委会

023-47666010

57

双福工业园发展中心

023-47339333

58

德感工业园发展中心

023-47856506

59

珞璜工业园发展中心

023-47609777

60

白沙工业园发展中心

023-47338068

61

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中心

023-47530135


附件10

江津区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风险等级

1

重庆江顺储运有限公司

江津区朱杨镇利民社区

张成杰

13436148699

重大环境风险

2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江津区德感街道杨林社区德感工业园区

沈文杰

15922946428

重大环境风险

3

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珞璜电厂)

江津区珞璜镇珞璜社区居民委员会

吴朝辉

13527320061

重大环境风险

4

重庆龙健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江津区德感街道杨林社区办事处陡石村民委员会

李远涛

13650521126

重大环境风险

5

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

江津区德感街道杨林社区办事处杨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兰溪路8

15334561227

重大环境风险

6

益海嘉里(重庆)粮油有限公司

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兰家沱港长江路

谢治洋

13618248929

较大环境风险

7

重庆亿隆涂料有限公司

江津区双福街道阳坪社区双福镇阳坪村民委

陶意涵

15823183380

较大环境风险

8

重庆智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杨林社区办事处杨林社区

陈算丝

15923070558

较大环境风险

9

广州双桥(重庆)有限公司

江津区德感工业园鲁花路8

18983660800

较大环境风险

10

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江津区西湖镇青泊村330

朱建丹

18996248952

较大环境风险

11

重庆建设工业集团(德感基地)

江津区德感工业园

15808087007

较大环境风险

12

重庆瑞恩涂料有限公司

江津区德感工业园

王登伦

13908301873

较大环境风险

13

重庆鹏穗商贸有限公司

江津区双福新区

熊先全

13908382015

较大环境风险

14

重庆南方漆业有限公司

江津区德感街道杨林社区德感工业园东江路18

18883976601

较大环境风险

15

重庆华新地维水泥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矿山村03

崔保信

15823579397

较大环境风险

16

重庆神驰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江津区德感街道杨林社区德感工业园

15320545063

较大环境风险

17

重庆敏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江津区珞璜镇郭坝村芋河沟安居房小区2-7地块1号楼

林世华

17815270801

较大环境风险

18

重庆三五三三印染服装总厂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A6-01/01地块

15086833601

较大环境风险

19

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郭坝村珞璜工业园A

18717378311

较大环境风险

20

中粮粮油工业(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沿江大道121

13996499031

较大环境风险

21

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阳坪社区南北大道北段783

彭钰清

13896105495

较大环境风险

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仓储分公司江津油库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篆山坪社区上新路36

周洁云

15823479672

较大环境风险

23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川渝输油部江津站

重庆市江津区广兴镇红塘村国家管网输油站

17783132086

较大环境风险

2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合江输气作业区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夹滩社区江津压气站

陈佳理

18200237602

较大环境风险

25

重庆万里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阳坪社区创业路26号综合楼幢1-1

13527552169

较大环境风险

26

重庆东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

吴晓梅

13500307322

较大环境风险

27

重庆云鑫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珞璜社区重庆睿容置业有限公司DE

独立强

13635415585

较大环境风险

28

重庆伟世鑫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享堂社区重庆祥恒创意新材料有限公司内1#

15213231698

较大环境风险

29

重庆华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绣庄村五社

19112812118

较大环境风险

30

重庆卓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长合村金源路1

陈启荣

18183040663

较大环境风险

31

重庆小康汽车部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黑林社区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黑林路189

18323016955

较大环境风险

32

重庆市江津区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江津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场)

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琅山社区双宝绣庄

胡世君

13658377779

较大环境风险

33

重庆市江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高牙村铜锣丘经济合作社3

15213373766

较大环境风险

34

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牌坊社区99

13452024011

较大环境风险

35

重庆江记酒庄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高屋社区兴盛路21

15023053043

较大环境风险

36

重庆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高屋社区白沙工业园E-3号地块

王斌斌

13301421816

较大环境风险

37

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东方红社区东方红大街

陈柯华

15023135331

较大环境风险

38

重庆鲁花食用油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鲁花路1

于志法

18602093777

较大环境风险

39

重庆骄王天然产物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高屋社区白沙工业园

13983295156

较大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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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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