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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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征集!最高奖励10万元!

发布日期:2026-07-31 16:57:34

为扎实开展我市溶洞污染排查整治

鼓励大家积极提供

溶洞污染问题线索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

最高奖励10万元

怎么参与?

啥时候截止?

有啥奖励?

跟着渝小环一起去看看吧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1231日。

征集方式

(一)市生态环境局开通征集电话023-89071217,活动期间工作日9:00—18:00集中征集溶洞污染问题线索。

(二)通过美丽重庆微信公众号生态环境有奖举报提交问题线索。


征集范围

(一)向溶洞擅自倾倒、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的;

(二)向溶洞排放城镇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的;

(三)向溶洞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

(四)向溶洞排放工业企业污水、畜禽养殖场(含养殖专业户)粪污(沼液、沼渣)的;

(五)其他涉及溶洞污染行为的。

奖励标准

(一)举报事项查实后,依据《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5年版)》相关规定,对符合征集范围第125条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基础奖励,对符合征集范围第34条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基础奖励。经查证属实并在举报人提供相关信息后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发放。

(二)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举报情形,除获得相应的基础奖励外,按当次罚款金额的5%再给予激励奖励,对同一举报线索发放的奖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00元。被举报对象有多项环境违法行为的,对举报人不累计奖励,按就高原则对应最高的一项发放奖励。

(三)对构成犯罪的举报情形,除获得相应的基础奖励外,按照该类违法行为罚款上限金额的5%给予奖励,对同一举报线索发放的奖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00元。本条奖励与上述第2条所列奖励不可兼得。

(四)同一溶洞污染问题被多人(次)举报的,只对第一有效举报人给予奖励;共同第一举报人或联合举报的,奖金按人数平均分配。问题线索已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整治但仍在限期治理或者限期整改期限内的,以及被媒体曝光的,不予奖励。生态环境等部门工作人员和参与问题线索核查的人员反映的线索,不予奖励。

我们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非调查核查必要不得移交举报人联系方式;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将举报人信息告知被举报主体,以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员或者单位。

王宗超 摄


山水之城,美丽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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