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14:57: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动态130条,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基层政务公开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信息、办事指南解读等重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条次,已严格按照《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推行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公开制度细化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着力加强平台建设加强平台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办事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江津区水利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江津区水利局保密工作制度》,建立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传发布。及时更正错误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条例》,紧紧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加强平台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展现水利良好形象、增进干群关系;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落实《条例》和《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