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381MB1543189X/2021-0014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津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1-22 | [ 发布日期 ] | 2021-11-22 |
发布日期: 2021-11-22 14:52:09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水利水电施工企业: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393 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 397 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渝水办建〔2016〕20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1 年度第三期全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地点和时间
重庆市水利局负责组织重庆市内二级以下(含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工作,委托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协会承担考核报名工作。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具体如下:
(一)能力考核
2021 年 11 月 20 日至 30 日期间,分别对(继续教育考核、新上岗考核)申请考核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进行能力考核核验。
(二)知识考试
1. 考试地点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2. 考试时间
参加 2021 年度第三期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考试的学员按网上报名(准考证序号)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分批分类考核。
第一批 2021 年 12 月 6 日(新上岗知识考试)
第二批 2021 年 12 月 7 日(新上岗知识考试)
第三批 2021 年 12 月 8 日(新上岗知识考试、继续教育知识考试)
第四批 2021 年 12 月 9 日(继续教育知识考试)。
(三)考核须知
1. 能力考核通过的学员,请于 12 月 1 日前登录“重庆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在线考试系统”(http://14.105.176.78:801/)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知识考试”,具体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联系人:赵光杰,联系电话:88956382、15215036987)
2. 严格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专题调度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申请参加本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人员必须持 24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重庆渝康码”绿码方可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二、考核对象
(一)新申请考核对象
重庆市辖区内二级以下(含二级)资质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未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项目负责人(B 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
(二)延期考核对象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 2021 年 12 月底前到期的重庆市辖区内二级以下(含二级)资质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项目负责人(B 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若证书已延期两次的,须重新申请考证。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
为确保考核质量,按照水利部相关文件规定,必须是“能力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知识考试”。知识考试达到 60 分及以上成绩为考核合格。
(一)能力考核
全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的能力考核合格标准为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 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 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
4. 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 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建造师或三级聘用项目经理。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工程类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 1 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高中毕业且具有
2 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5. 在申请考核之日前 1 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6. 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32 学时以上。
7.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二)知识考试
知识考试是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情况的测试,实行机考,现场随机组题,确认提交试卷后显示成绩。
四、考核程序
本次考核按照考核人员向企业申请、企业统一网上报名、现场考核确认、参加知识考试的程序进行。
(一)新申请考核
申请人所在施工企业统一向市水利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企业出具的申请函及考核申请汇总表。
2. 被考核人员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个人考核申请表》。
3. 申请人近期个人免冠彩色正面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单位名称)。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件)。
6.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申报 A 类证书的人员应提供企业的任职文件或证明材料。
8. 申报 B 类证书的人员应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已注册成功但未领取注册证书的,应提供注册公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 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按照能力考核标准对施工企业申报考核人员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通过后(即为能力考核通过)发放知识考试证明(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须知》)。
(二)继续教育考核
申请人所在施工企业统一向市水利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企业出具的申请函及考核申请汇总表。
2. 参考学员需提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3. 近三年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按照能力考核标准对施工企业申报考核人员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通过后(即为能力考核通过)发放知识考试证明(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须知》)。
(三)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对申请考核人员进行知识考试。
(四)知识考试合格者经“重庆水利”网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颁发《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合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考核合格证书已经过两次延期的,需重新参加原发证机关组织的考核”的规定,持有的考核合格证书已经过两次延期、最后一次延期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人员,可参加本次考核,但考核程序与新上岗考核人员相同。
(二)在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岗位资格(施工岗位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监理员、造价员、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考试及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延期考试过程中,因违纪被通报批评的企业或人员(禁考期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持有安全生产管理 A 证或 B 证的人员不得同时持有安全生产管理C 证。本次考核合格的人员,若同时持有与此规定不符的安全生产管理证书的,在领取本次合格证书时须交回相应证书。
(四)各单位要对申请考核人员填报的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要落实专人负责,按时间要求如期完成考核材料的报送等相关工作。
(五)本次考核期间,将集中办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变更人员由企业汇总申报。
附件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考核申请汇总表
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个人延期申请表
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汇总表
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
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统计表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联系人:赵光杰、吴登木;联系电话:88956382 、88733095)
附件 1
核证书编号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表
( 年)
姓名
管理人员类别
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
1. 本表用于对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2. 填表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工整或用计算机打印。
3. 管理人员类别指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项目负责人(B
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三类。
4. 企业名称要求填写企业全称。
5. 近三年安全生产学习培训情况应注明每年参加的学习培训时间及课时,并注明培训组织机构名称。
6. 申请考核人员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的 复印件。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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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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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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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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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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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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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学位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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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肄、结)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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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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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及安全生产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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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安全生产学习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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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意见 | |
负责人(签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 | |
安全生产考核机关意见 | |
能力考核 |
考核认定意见 合格()不合格()不合格原因 |
知识考核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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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 |
合格()不合格()不合格原因 (公章)
年月日 |
备注 |
附件 2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企业类别: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
技术职称 |
职务 |
申请类型 |
申报类别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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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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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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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填写时间 填写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 表中统一采用 9 号楷体 GB2312 字体
2. 学历、职称、职务必须填写全称
3. 申请类型填写初领、再次领取
4. 申报类别填写A、B、C 类
5. 企业类型填写水利部直属、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及二级等
附件 3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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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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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时间 |
初次延期 |
再次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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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3 年承建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情况 |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项目法人名称 |
担任职务 |
起止时间 |
网上执业记录是否一致 | |||||
近 3 年每年参加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情况 | ||||||||||
培训机构 |
培训时间 |
主要内容 | ||||||||
参加原发证机关继续教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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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近3年所参建的水利水电工程发生过起(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本人对本次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 ||||||||||
企业意见 | ||||||||||
我单位同志,本次所报材料均真实有效,同意该同志证书延期申请 企业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 年月日 | ||||||||||
注:提出延期申请前必须登录“管理系统”核对信息
如所参建工程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请在事故调查栏的下划线处填写“零”。
附件 4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
技术职称 |
职务 |
类别 |
证书编号 |
发证时间 |
延期次数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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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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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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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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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填写时间 填写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 表中统一采用 9 号楷体 GB2312 字体
2. 学历、职称、职务必须填写全称
3. 类别填写A、B、C 类;延期次数填写 1 次或 2 次
4. 发证时间格式对应年—月—日填写为 0000—00—00。
附件 5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技术职称 |
职务 |
类别 |
证书编号 |
发证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内容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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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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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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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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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填写时间 填写人 联系电话说明
1. 表中统一采用 9 号楷体 GB2312 字体
2. 发证时间格式对应年—月—日填写为 0000—00—00;
3. 变更类型一栏应填写“企业名称、个人信息、个人工作调动、污损补办、遗失补办、企业资质变更”等具体变更事项
4. 变更内容一栏需填写变更的详细内容。如变更企业名称,则只需在变更内容栏填写企业原名称“×××”更改为现名称“×××”;
5. 如个人单位变更涉及不同发证机关的,请在备注中说明原发证机关
附件 6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资质证书编号 企业类别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培训单位 |
培训地点 |
培训时间 |
培训内容 |
培训老师 |
考核结果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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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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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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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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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填写时间 填写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表中统一采用 9 号楷体 GB2312 字体
2.表中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报名时提交培训人员签到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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