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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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关于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14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6-07-13 18:23:55

区农业界别委员活动小组

关于贵小组提出的《关于水库淤积物资源化利用的提案》(区政协十七届次会议第141号提案)收悉。区水利局高度重视,经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区共有水库222座,其中179座建于上世纪5070年代,部分水库因长期运行岸坡岩体风化、流域来沙等因素,淤积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截至目前,辖区内222座水库总淤积量达1300立方米,挤占水库有效库容、削弱防洪调蓄和供水保障能力,对水库生态环境、运行安全及周边土地利用造成潜在影响。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我市也持续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工作。2026年初,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已成水库清淤试点工程方案的通知》(渝水[20264)文件要求,我局申报小红岩水库清淤试点项目成功列入市级试点名单。江津区小红岩水库清淤试点项目委托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代为实施,据测算,清淤厚度为0.51.0m,清淤量约16185m3,清淤施工核心工序涵盖库区放水、清水泵抽水、压力水力冲切、淤泥泵抽排、淤泥晾晒转运、无害化处理、贫瘠林地分散铺设全流程,目前,该项目正稳步推进。

淤积物再利用,各个地区因具体情况和历史原因而各有不同,但都应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原则。在小红岩水库清淤试点项目上,区水利局结合当地建设实际、淤积物种类特点,计划将淤积物直接还田,为水库周围林地提供养分,既实现淤积物的无害化处置,又践行生态治理理念。此外,在淤积物多元化再利用路径探索上,由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梳理全区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退化耕地治理、园林绿化、矿山修复等项目的用土需求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在土地整治及矿山修复项目中,对土层厚度未达验收标准的地块,可采用异地客土方式,客土须经专业检测机构按国家标准出具合格报告,并遵循就近原则实施,水库淤积物可依此程序,合理用于土地整治与矿山修复;对重金属含量符合《绿化种植土壤》(CJ/T340-2016)Ⅲ级标准的淤泥,可用于区林业局的植树造林项目;经专业机构检测达标的淤泥,也可用于区农业农村委的花土草木培育原料。

在此次试点推进中,我局初步积累了技术应用、流程管控的基础经验,基本验证了提案中相关建议的可行性。但结合试点推进情况来看,仍存在技术适配性不足、应用场景单一、市场化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立足水库淤积物治理实际,遵循“生态优先、安全可控、因地制宜、循环高效”原则,以土地利用与土壤培肥为主要方向,推动淤积物再利用高质量发展。重点探索建立与科研院所、高校的技术合作机制,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不断创新、改进技术,并积极推广淤积物处理技术。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水库清淤模式,健全水库长效管护机制,实现水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感谢贵小组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此复函已由吴秀卫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政协提案委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水

 2026522

(联系人:干欢;联系电话:13883906312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65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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