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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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关于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29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5-26 16:04:56

苏家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疏浚山坪塘淤塞困境赋能江津乡村水利振兴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3年到2017年,经各镇街申报,区水利局复核,我区累计整治病险山坪塘9000口,已整治数达到山坪塘总数的90%病险山坪塘基本整治完毕国家补助实施的大规模整治已经结束。

根据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山坪塘维修养护山坪塘所有权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单位应加强管护,确保其正常发挥效益。我区目前的财政管理体制,如有确需整治的山坪塘,由山坪塘所有权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我局督促各镇街组织山坪塘管护主体认真做好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开展用水管理和日常观测、巡查、检查、维修养护等工作,承担管理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及更新改造费用。

针对全区山坪塘淤塞困境现状,我局将积极联系农委等各部门多渠道争取各级资金,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山坪塘清淤项目。

此复函已经区水利局吴秀卫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202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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