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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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关于江津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96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6-06 10:51:15

邹开江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江津主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管理的建议》提案(第096)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江津区主城片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局高度重视,按照职能职责分工,积极征求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意见后,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区领导带队调研饮用水一级保护区管理情况

2024424日,区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江津区工委主委徐高带队,区政协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几江街道等相关人员陪同,实地调研江津区主城饮用水一级保护区管理情况。在调研现场,区生态环境局汇报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非常感谢您对江津区主城饮用水一级保护区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贡献力量。

二、鲤鱼石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鲤鱼石水厂取水水源为长江干流其取水口位于鲤鱼石水厂附近取水头部为两个DN600×1500喇叭口取水管伸入长江中约20取水口中心高程176.39m取水口处最枯水位176.8m2023年最低水位179.3m高于取水口处最枯水位2.5m可以满足正常取水。

三、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区生态环境局立足工作实际,牵头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按照水源地“划、立、治、测、防、管”监管工作思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包括设置水源地标识牌、交通警示牌宣传牌以及隔离网等。提案中提及的鲤鱼石水厂水源地已完成规范化建设,目前存在的标识牌老化、字迹模糊隔离网关键位置破损等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责令属地单位及时维修维护。

四、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和公开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按照市级安排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鲤鱼石水厂水源地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一次。目前,区生态环境局已在官网公开2024年第一季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达标情况。

五、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做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区水利局督促鲤鱼石水厂每年定期开展综合评估2023年鲤鱼石水厂水源地安全达标评估结果为优良。下一步,将不断完善水源地保护体制,切实保障主城区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

六、加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日常巡查工作

为了确保鲤鱼石水厂取水水源安全区城市管理局督促鲤鱼石水厂加强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按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有关要求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到每日一小巡,每周一大巡,每月一次全面巡查对巡查发现问题,鲤鱼石水厂及时上报给区城市管理局及几江街道,进一步增强了水厂安全风险意识,严格饮用水水源管理。

七、强化爱护水源环境宣传引导

区生态环境局通过环保“十进”活动、“六五”环境日等节点和“江津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江津区生态环境局”网站等载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树立环保理念,提高环保意识,自觉爱护、保护水源地。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江津主城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管理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江津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函复。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20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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