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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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一次政协委员提案第008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8-29 10:43:38



何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工程运行维护的建议》(第00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水是生命之源,让农村群众喝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年来,江津区坚持“脱贫攻坚,人饮为先”,建立“三项机制”,全面保障农村饮水工程长效运行。

一、运行管理机制

2020年区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江津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主管、镇村抓落实”的行政管理责任体系,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保障农村饮水工程长效安全运行。

二、维修管护机制

201912月,区财政局、区水利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江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预算10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设施维修、设备更新、管道维修更换以及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工程应急抢修加强供水工程维修管护,确保工程正常运行。2021年全区共落实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1330.76万元,对58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设备更新及管网维修改造,受益人口31.76万人。截止5月底,我区2022年已争取市级以上维修养护资金582万元,已落实区级维修资金305万元,维修资金将重点用于农村水厂设施设备改造、管网维修等方面,着力提升农村饮水供水品质,抓好供水工程水质检测,不断提高水质达标率,让广大农村群众从“有水喝”逐步到“喝好水”。

三、水质监管机制

我区已建立供水单位水质“自检”、区水利局水质“巡检”、区卫生健康委水质“抽检”的水质三级检测体系。区水利局水环境监测中心每年对全区136个水厂按年度计划进行水质“巡检”,对水厂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采样和监测,年均检测农村饮水工程水样400组。对水质不达标的,区水利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确保符合水质标准。

四、加强运管人员培训

为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人员运管水平,20216月区水利局下发《关于举办2021年江津区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培训会的通知》(津水利发〔2021110号),组织各镇街水利(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相关业务骨干进行农村饮水水质检测等关键岗位技术培训。20219月,区水利局、区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召开农村供水工程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培训会通知》,组织相关镇街和有关部门进行管理培训。此外,我局历年来还积极组织其他各项供水管理相关培训,切实提高我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此复函经我局领导签发。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2022527


(联系人:甘朝雨;联系电话:1502338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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