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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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关于区政协第十七届一次会议第008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8-29 10:40:45



杨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饮水站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农村供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保证农村供水安全,是当前农村供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通过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强化水质监测管理、实行水厂自动监控等措施,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一、修建厂自动监控系统

区水利局已将修建厂自动监控系统列入了《江津区“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在“十四五”期间规划修建厂自动监控系统17,做到农村规模化及重点供水工程全覆盖。今年拟计划实施6处,总投资20万元。

二、逐步建立完善水厂“自检”制度

建立供水单位水质“自检”、区水利局水质“巡检”、区卫生健康委水质“监督检查”的水质三级监测体系。2021已安排资金789万元,购置镇街水质检测设备26套,要求供水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开展出厂水、末梢水水质“自检“十四五”期间已规划建设规模化水厂水质化验室7,将每天对出厂水进行检测,保证供水安全。

三、积极组织实施农村供水“净水行动”

今年,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等9部门将联合开展江津区农村供水“净水行动”,努力实现“六净”(源净、厂净、池净、管净、缸净、水净)目标,从源头到龙头筑牢水质安全屏障,着力改善农村供水卫生条件,推动农村居民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转变,保证农村居民在农村供水保障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水源地巡查保护落实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管护责任主体,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分散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和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规定开展水源水质监测。镇街村社、供水单位相关人员及村级管水员等每季度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级管水员及分散用水户每年对分散式供水工程水源地至少开展2清除影响水源水质的污染源,以及水源地周边影响环境卫生的垃圾、废弃物,整治水源地周边黑臭水体,从源头防止出现水浑、水脏的问题,保持原水清洁。

(二)水厂环境卫生清理。全面做好水厂厂区、供水设施、附属设施的清污去垢除尘等卫生保洁工作。设置仓库整齐堆放归置各类材料、设备、器具、用品,规范整理、归置各类文档,定期清洗水池及农村供水使用的各类蓄水池、水井、水窖,清除池内底泥、青苔、漂浮物及周边枯木杂草、垃圾杂物,清理排水、排污、截污沟道,保持环境卫生,彻底改变水厂、水池环境卫生脏乱现象。

(三)水质净化监测管控。加快完善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2022年底前全面配套完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2023年底前全面配套完善千人供水工程消毒设备,2024年底前,以地表水或水质不稳定地下水作为水源的千人供水工程,全面配套完善净化设施设备。已配备净化消毒设施的水厂,定期检查净化消毒设施运行状态,规范净化消毒工艺管理。未配备净化消毒设施的供水工程,定期投加消毒药剂。供水主管和重要支管,每年不少于2次排泥清洗。供水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开展出厂水、末梢水水质检测。区卫生健康定期开展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水利部门。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定期开展水质行业监测,并将水质监测结果及时反馈供水单位,对水质不达标的供水单位限期整改或作必要的行政处罚,强化“水质监测—制水工艺—行政监督”联动机制。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质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用水户及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水质安全。指导分散式供水户定期观测水质感官指标,煮沸饮用。

(四)加大农村供水知识政策宣传宣讲。向全区农村群众印制《农村供水“净水行动”倡议书》,积极呼吁广大群众参与“净水行动”,自觉参与水源地、供水池环境卫生清理和水池、水管的清洗工作,主动做好饮用水源地和供水设施的保护,勇于监督、举报或阻止污染水源水质及破坏水源、供水设施等不良行为让“护水、惜水、爱水、节水”在广大农村蔚然成风,携手构建良好的农村供用水秩序

此复函已经区水利局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2022527

(联系人:甘朝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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