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06 11:37:27 大 中 小
徐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饮水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4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落实维修养护资金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先后联合出台了《江津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为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农〔2019〕176号)和《江津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细则(试行)》(津水利发〔2020〕175号),每年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预算1000万元,用于全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基本可保障农村供水工程(5万元以上)维修项目的实施,加强对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的监督指导。同时,要求农村各供水工程应采取受益群众一事一议、按一定比例在水费收入中提取等方式筹集维修养护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供水工程(5万元以下)维修项目的实施,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集中管理使用,并制定管理办法。在落实区级、镇级资金的同时,我区不断积极争取市级以上相关资金。
2023年全区共落实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1381万元,对37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设备更新、水质提升及管网维修改造,预计受益人口13.10万人。截止5月底,我区2023年已争取市级以上维修养护资金381万元,已落实区级维修资金1000万元,其中已安排蔡家镇紫云小学饮水管网改造及蓄水池加固项目、福德村、石佛茅湾龙穴水厂水质提升项目等3个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88.24万元。维修资金将重点用于农村水厂老旧管网升级或供水设施、设备标准化改造等方面,着力提升农村供水品质,抓好供水工程水质检测,不断提高水质达标率。
二、加强运管人员培训
为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人员运管水平,2021年6月区水利局下发《关于举办2021年江津区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培训会的通知》(津水利发〔2021〕110号),组织各镇街水利(农业)服务中心主任、相关业务骨干进行农村饮水水质检测等关键岗位技术培训。2021年9月,区水利局、区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召开农村供水工程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培训会通知》,组织相关镇街和有关部门进行管理培训。此外,我局历年来还积极组织其他各项供水管理相关培训,切实提高我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为保障供水需求,提高供水水质,防范环保风险,盘活存量资产,江津区政府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务集团)于2019年5月29日签订了《城乡供水合作及资产转让协议》,由市水务集团全资子公司——重庆水务集团江津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津自来水公司)为主体,以“服务全区、分步实施”为总体目标,结合我区供水实际,逐步整合全区城乡供水资源。江津区政府成立了江津区城乡供水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城市管理和水利的两位副区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届时,通过逐步整合,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村群众从“有水喝”将逐步到“喝好水”。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并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此复函经我局领导签发。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和区水利局办公室。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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