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45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07-21 15:41:04

                                               

津水利函202152

张勋维代表:

  

首先感谢您及区人大对我区河道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长江沿岸大量采砂及堆放卵石造成耕地流失问题的建议》(第24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龙华镇龙华寺村二组长江河道采砂及堆放卵石问题,实际为龙华镇龙门采区,是我区砂石禁采前直接审批采砂点之一,采业主为江津区龙门滩镇砂石厂。根据《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河道采砂规划(2015—2019)》,从201571日起,我区地维长江大桥以上河段被列入砂石禁采区域,包括龙门采区在内的所有采砂点全部按期停采。为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我区2017111日—1231日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长江沿线砂石堆场规范整治工作。龙门滩砂石厂堆场属于规范整治对象,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在龙华镇政府及区有关部门的现场监管下,该堆场于20171231日完成了砂石清运整治工作,通过了区堆场整治办公室组织的验收。

  

由于油溪镇华龙村一组地处长江河岸回水区,且土质较疏松,遭受洪水冲刷、浸泡极易造成土地垮塌和流失。初步分析,造成该组土地流失的主要原因系当地特殊地形、洪水冲刷、砂石开采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对于华龙村一组土地流失及村民房屋安全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多次带领相关单位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并提出处置意见建议。413日,区河道管理站又聘请专业勘测设计公司进行了现场踏勘,初步考虑采取应急处置与长期保护相结合的办法分步治理。现勘测设计公司正在安排人员现场测绘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我局将会同规自部门多方争取项目资金,待方案编制完成并报区政府审批后,尽快启动整治建设,切实保护土地,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同时,长江即将进入汛期,建议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加强房屋安全监测,落实防灾减灾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此复函已经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吉洪签发。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2021420

  

  

(联系人:罗思秋,联系电话:4751919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