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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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河长制工作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5 11:37:23

江津区河湖概况

江津位于长江中上游,全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中小河流209条(其中 市级河流3条,区级河流22条,镇级河流46条,村级河流138条),总长 2119公里,其中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30条;水库222座(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22座、小(二)型水库198座),总库容1.3亿立方米。

河长制六大任务及管护目标

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

3、严守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4、严守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夯实河库管理保护基础工作

2、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

3、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加强水污染防治

1、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

3、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加强水环境治理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2、加强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

3、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4、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加强水生态修复

1、恢复河库自然修复功能

2、推进河库生态修复和保护

3、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加强执法监管

1、完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

2、实行河库动态监管

3、严厉打击涉河库违法行为

管护目标

到2024年年底,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7%。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于Ⅲ类比例分别稳定保持100%、达到93%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1%以上、处理率达到98%以上,镇街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以上。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率达到90%,綦江等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率达到70%,港口船舶污染物“零排放”。

监督举报电话

全区范围发现河长制工作相关问题,均可打监督举报电话:重庆市江津区河长办公室0234751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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