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1-28 14:49:13 大 中 小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思想,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对照《2025年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高度重视学习规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及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计划之中。这一举措旨在从整体上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高度和重视程度,为深入学习贯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扎实开展学习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局属各党支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有效载体,积极组织学习活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等重要内容。全年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学习10次,先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0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深入学习,为全局的法治学习氛围树立了标杆,引领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领悟,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各党支部累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达7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9次。通过这些学习活动,党员干部能够更加系统、深入地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并将其与实际工作中的法律应用相结合。同时,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也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三是进一步丰富学习宣传形式。如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线上学习交流等,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和参与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局范围内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开展法治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法制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做好水法规宣传教育,以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请法律顾问来我局开展普法知识讲座。在渝快政工作群共享民法典知识、津津微普法等媒体上宣传视频、增强机关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认真组织年度法治理论考试,倡导大家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治、善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做好水法规宣传教育,采取上街散发宣传资料、图片展板、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宣传水法律、法规。全年,共制作主题宣传横幅标语50余幅,张贴海报100余份,派发河长制和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手册5000多份,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25年,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处理,把依法行政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先后2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对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作了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采取“年初制定标准、定期检查督办、年终综合考评”的方式,加强考核督办,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推动各科室站所自觉维护法治,按照责任分工逐一抓好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严格审查,规范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公布、备案、实施、清理、监督全过程管理,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到全面审查,逐一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是否合法;做到公开透明,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通过听证会形式听取公众意见,通过论证会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扩大公众参与。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对现行有效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2次全面清理,共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继续有效保留1件。
(四)规范行为,文明执法。独立或联合相关部门共组织巡查92次,出动执法车辆93车次、执法人员202人次,发现水事违法问题线索7件,依法立案查处3起,结案2件,罚没收入112780.83元。联合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制定并印发《江津区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专项执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组织开展5次联合执法行动。按照《重庆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5年)》要求,对镇街赋予了4项执法权限,为了确保镇街对所赋执法事项能接得住、用得好,我局组织执法精英参与江津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赋权承接事项培训会,现场向镇街执法人员讲授水行政执法要点解析,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制作VR执法训练程序,梳理与本单位赋权事项相关的裁量权基准与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情形。同时综合考虑执法难度,制定包片指导方案并报司法部门备案,积极开展现场指导执法办案。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制定关于江津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总结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每周定期反馈涉企行政执法相关报表。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完成全国行政执法培训,多次安排执法人员参加水利部、市水利局组织的水行政执法培训。对群众举报,镇街来函、执法巡查、电子监管平台和业务科室反馈移交等方式发现的水事违法问题线索进行现场核实和调查处理,及时下发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调解水事纠纷、依法对水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对已经完结的行政处罚案件,7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监管、重庆信用江津、局域网等平台分别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为深入推进我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确保镇街顺利行使赋权执法事项,安排执法人员对全区基层执法人员进行授课,严格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为综合执法部门提供专业技术、业务指导培训等支持保障。自今年4月以来,全面使用重庆市“执法+监督”数字应用系统,通过掌上执法,促成全域执法、一网智办、精准监管的局面。不断壮大统计单位,增加水行政执法统计子账号,促进水行政执法统计数据完整性、及时性。对2025年以来结案的案件,对案卷进行编号,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建立整改清单,立行立改。
(五)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水利行业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局特别重视“2025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指定专人负责“竞争周”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响应“公平竞争促发展统一市场激活力”口号,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协同开展,结合行业法规政策宣传需要,与普法执法等宣传工作相结合确保宣传取得实效提高服务意识,同时制定并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审查规定》,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学习2025年江津区公平竞争审查抽查问题政策措施等,并对全局制定的各项文件措施、招标采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形成政策措施审查新增台账上报,破除隐形门槛和不合理限制。
(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高质量完成“愉快办”网上审批工作。目前我区共受理“渝快办”涉水政务服务事项605件,已办结556件,按时办结率100%。所有审批事项均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未发生超时审批或违规审批情况。在“好差评”系统中,收到企业(单位)评价589条,其中,非常满意589条,未收到“不满意”或“非常不满意”的评价;窗口工作人员未出现因服务不周到、办件不及时、违反工作纪律等不良行为被曝光的情况。实行“全流程管家式”帮办服务。对市、区重点水利工程、重大产业项目、重要民生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配备“首席服务员”,实行“一对一”的“首席服务员”全程帮办代办。服务专员从项目策划阶段即提前介入,提供政策咨询、材料准备指导、协调跨部门审批堵点等“全生命周期”服务。今年以来,为重点项目协调解决涉水审批各类大小问题10余个,保障了江津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中心城区及其拓展区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江津区白沙驴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等顺利推进;重庆市江津区 20 单元(白沙城乡融合单元)部分用地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顺利完成。
二、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职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建立健全机构,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思想不滑坡、工作不断档、责任不落空,为全面推进我局依法治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将依法治区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拟作出的重大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党组和行政办公会讨论。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动态开展清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管理,并层层上报审批。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明确决策范围、决策程序、意识规则、责任追究等,切实理清工作思路,量化任务,规范程序,明确方向。重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议事议策。五是强化权力监督。把政务公开、运行透明作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以单位门户网站为依托,根据中央、市、区有关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公开。在涉及移民资金和机关财务资金的风险点上,完善内控机制。
三、存在的不足
(一)力量薄弱与配套不足。“大综合行政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后,持证并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只有三人,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与监管任务不匹配。执法办案所需经费装备保障不足。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不足,面对复杂案件或新问题时,专业知识储备不够,影响办案质量。法制方面工作人员欠缺,无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极其有限,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着“小马拉大车”的问题,工作成效不如人意。
(二)协同联动与依法决策机制不够完善。水利机关与综合执法、公安、检查、法院及环保部门之间的常态化、高效化执法协作机制还不够完善。
(三)依法决策水平需提高。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建设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普法责任与法治意识落实不到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不够,存在“重工程建设、轻法律宣传”的倾向,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部分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尚未牢固确定。在工作中仍习惯以来主观判断和个人经验,未能完全做到“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2026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党内法规、水利法规、《民法典》、《宪法》等内容纳入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目标内容,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理论知识水平。不断强化水法律法规宣传,运用现代传媒手段,把宣传的重点放在水事纠纷较多的地区,广泛地向社会宣传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提高决策科学性。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按照“有疑必核实、有错必纠正”的原则,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三)进一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配合推进同类型建设项目“打捆”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联合探索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信用管理和执法力度,确保审批放权不失管。强化审批、监管协同联动,完善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机制,加强对已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批管无缝衔接。
(四)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加大对管辖重点河道边界水域监督,按照水利部“清四乱”整治工作要求,把河道行洪和保障堤防安全、非法取水作为水行政执法的重要任务,始终对非法采砂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河道、堤防的巡查和保护执法,坚决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