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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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09:11:27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庆市和我区实施方案,坚决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对照《2023年江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将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先后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1次、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1次,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时的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1次、《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1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1次、《信访工作条例》1次、《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次;局属各党支部通过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次。开展学习贯彻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宣讲1次。结合干部继续教育培训、执法人员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信访工作条例》专题辅导等培训工作,宣讲法制知识,开展法制教育,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做好水法规宣传教育,以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工作QQ群共享民法典知识宣传视频,增强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认真组织年度法治理论考试,引导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关注法律法规、善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坚持做好水法规宣传教育,采取上街散发宣传资料、图片展板、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宣传水法律、法规。全年,共制作主题宣传横幅标语600多条,张贴海报600多份,派发河长制和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手册5000多份,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2023年,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处理,把依法行政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先后2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对全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作了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采取“年初制定标准、定期检查督办、年终综合考评”的方式,加强考核督办,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推动各科室站队所自觉维护法治,按照责任分工逐一抓好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严格审查,加强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清理、监督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到全面审查,逐一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是否合法;做到公开透明,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扩大公众参与。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对现行有效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2次全面清理,共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件,继续有效保留1件。

(四)规范行为,文明执法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推动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社会满意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循源律师事务所签订全年法律服务协议,保障相关法律细则的权威解读和实施,审核合同协议法律条款。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置各类事件的能力。严格遵守法治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法制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对群众举报、镇街来函、执法巡查、电子监管平台和业务科室反馈移交等方式发现的水事违法问题线索进行现场核实和调查处理,我局执法支队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共组织执法巡查58次(包含河湖安全专项执法巡查23次),出动车辆58车次、执法人员163人次,下发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2份,依法对5起水事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至今已结案3起,共处罚没收入1.02万元,还有2起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五)落实制度,高位推动。先后印发了《江津区2023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江津区全面强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江津区2023年度“一河一策”方案任务》等文件,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协调推进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多次参加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河长制工作会议等,研究协调河湖长制工作,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良好治水局面。今年截至10月底,全区各级河长巡河完成率为122.65%,巡河次数27520次,巡河里程59962.03公里,巡河时长16948.5小时;河长巡河发现和整改问题922个,已经完成问题整改910个,正在整改问题12个;区河长办发出河长督办整改通知8份,交办问题49个,涉及河道清漂、垃圾堆放、非法养殖等内容,目前已经完成问题整改40个,还有9个问题正在整改。今年以来,我区与泸州市、永川区、合江县、九龙坡区、綦江区开展跨界河流联合巡查5次。联合区检察院、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等责任单位开展巡河6次,并向区检察院移交问题线索4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依法治理工作力量薄弱。干部职工自身有具体明确的本职工作任务,且精力有限,积极履职存在顾此失彼、难以兼顾的问题。法制方面工作人员欠缺,无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极其有限,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着“小马拉大车”的问题,工作成效不如人意。

(二)普法措施、方法变化不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也不够强,效果一般化。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深入,自觉性还有欠缺,掌握实际业务的法律知识还不够全面、系统、精准。普法宣传工作没有足够的深度和良好的氛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法制宣传有待于进一步挖掘。宣传形式上大多也只是“摆个摊,发张单,播个音”,缺乏更好的办法、措施和形式,工作成效难以体现。

(三)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偏弱,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执法经费欠缺,执法人员无统一执法服装,执法信息化装备力量薄弱,难以满足新时期水行政执法需求。

三、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党内法规、水利法规、《民法典》、《宪法》等内容纳入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目标内容,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理论知识水平。不断强化水法律法规宣传,运用现代传媒手段,把宣传的重点放在水事纠纷较多的地区,广泛地向社会宣传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提高决策科学性。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按照“有疑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加大对管辖重点河道边界水域监督,按照水利部“清四乱”整治工作要求,把河道行洪和保障堤防安全、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作为水行政执法的重要任务,加强河道、堤防的巡查和保护执法,坚决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着力解决队伍执法能力不足问题,学习兄弟区县好的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培训力度,提升队伍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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